06.13 姚安县“四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姚安县纪委、监委凝心聚力推进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改革,在促沟通、强交流、重培训、建机制上下工夫,提高“纪法衔接”水平,扎实推进县纪委、监委高度融合,提升监察体制改革实效。

交心谈心促思想融合。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涉改人员、派驻机构改革涉及人员和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了服务服从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谈心谈话,及时掌握转隶干部的思想动态、改革后的期望,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目前,转隶人员谈心谈话11人、审核干部档案11份,综合分析研判提出转隶人选11名,11名转隶干部全部到岗到位,实现了思想上的全面融合。

学习交流促队伍融合。优化人员配备,把原纪检监察系统内从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干部与转隶干部交叉任职,实现在案件办理审理业务上纪检知识与法律知识的互补。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典型案件例子等至“清廉姚安”微信群,供大家平时交流学习,互相答疑解惑,促进“纪法”思维的高度融合。

精准培训促业务融合。组织全县9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云南省纪委、监委举办的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水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促进县纪委、监委全面履职尽责。利用每周一干部职工会,采取纪检干部解读党纪党规,转隶干部讲解法律法规的形式,互谈工作经验,互相取长补短,促进执纪、执法两种理念高度统一,加强业务上的熟练精通。

完善机制促作风融合。及时修改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制定成册发放至机关各部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掌握、自觉遵守,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使命感、责任感,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张朝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