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我市严禁环保“一刀切”

日前,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组进驻我市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为确保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效果,防止问题整改“一刀切”,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禁止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一刀切”的通知》,要求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问题,确保不影响人民群众和企业正常生产生活。

《通知》指出,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是对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全面“体检”,目的是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各被督察地方要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要制定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全力搞好配合,确保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分行业、分类型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产停业;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避免短期突击关停;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应坚决停产整治。

《通知》强调,被督察地方要坚决杜绝“闯关”思想、应付心理,既要借势借力、严格执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决不能简单粗暴乱作为,以违法违规的行政命令代替法律法规,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采取环保问题整改“一刀切”、以临时关停应付督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郑代玉)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

(第三批)

8月24日,交办事项落实组收到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组来电举报受理转办单(第三批),交办来电24件,东营区5件、河口区2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农高区8件(其中7件信访均反映同一问题)、利津县4件、市城市管理局3件、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和垦利区共同承担1件。涉及环境问题18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5个、水污染问题7个、固废污染问题2个、同时涉及扬尘和固废污染问题1个、同时涉及扬尘和建设项目问题1个、其他问题2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时限及要求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查处,信访办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

(第四批)

8月25日,交办事项落实组收到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组来电来信举报受理转办单(第四批),交办来电来信9件(来电8件,来信1件),东营区3件、垦利区1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农高区2件(均反映同一问题)、广饶县2件。涉及环境问题8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1个、水污染问题2个、垃圾污染问题2个、同时涉及水和油烟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1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时限及要求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查处,信访办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