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DOGG
關鍵是立場,所謂的“屁股決定腦袋”。
“過年有沒有事幹”,員工的立場和老闆的立場可能是不同的。
對於員工來講,快過年了,早點回家,尤其是在外地城市工作的員工,需要提前買票,路上也需要旅途的時間。公司能早點放假,確實是件很好的人性化管理的體現。如果確實工作不忙,能早點放假回家過年,確實好事一件。
對於老闆來講,可能就複雜了。
一類老闆是擔心放假太早,人心會散。企業鬆垮了不好管理。儘管工作不忙,也要拖到大年二十九才放假。國家法定假日如果是從年三十開始,那麼從法律上講,老闆也沒有錯。提前放假只是一種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另外一類老闆,本來對員工就是苛刻,採用壓榨的手段管理員工。如果你拿的不是記件工資,而是拿月薪的,那老闆會覺得他是虧了,所以不會提前放假。這是老闆心態問題。
“那些過年沒事幹卻讓員工上班到最後一天(大年二十九)的企業是怎麼想的?”
這個問題看上去很簡單的一件事情,實際上有個管理學的概念“stake hoders\
張見明說管理
不評價,因為拿著老闆的工資,我們公司就是,臘月二十九,最後一天上班,老闆坐在自己的辦公室玩了一天手機,員工也都在工位上玩手機,玩電腦,聊天,晚上六點,打卡下班,雖然拿著老闆的工資,但是員工們已經在心裡把老闆全家挨個問候了一遍,也算是過年給老闆的一個新年祝福吧。
九金王
我們廠每年二十八放假,基本上每年放假前一週就沒排產了,天天搞衛生,培訓,實在沒事幹在自己的工位前站著也不能坐著,更不能玩手機。員工們都議論沒活也不早點放假,就算請假也不批領導會說一個批了其他人也要請假,所以全部不讓請假[捂臉],過年禮物也是最後一天的下班前才發
夢一刀路號
咋想的?上到大年29本來就是規定,又何來怎麼想的?
按照正常的法定休假來說,春節休假本來就是從大年30開始,所以原則上公司企業上到大年29沒有任何毛病。尤其制度較為固定僵化的機關單位和大型國企,上到大年29是標配,因為這種休假上班完全是按照春節放假的有關規定來執行,一點毛病都沒有。
或者是一些大型企業,由於市場訂單太多,生產需要不斷開動,整個春節不休息,採用輪休制一直幹下去,也是很多大型企業經常乾的事。
只不過現實當中很多企業會選擇提前,而原因無外乎那幾種:考慮企業裡一些老家在外地的員工的出行方便、春節前業務量下降、放假前提前終結工作,避免延遲到大年29還沒有結算完畢而產生的混亂等等,可以說這樣的制定還是頗具人情化的,可規定就是規定,按照正常的規定製定休假標準沒有錯誤,提前加入一些人情化也沒有錯誤。可以說雙方都根據了一些實際情況來考慮,沒有誰對誰錯!
也或許這個問題是指向某一些私企,那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更不難理解了,啥叫私企?就是老闆的個人產業,只要人家想賺錢人家就會一直幹下去,別說幹到農曆29,就是大年30繼續幹人家也不是不能考慮,只要人家老闆選擇堅守,你手底下的員工還有拒絕的權利嗎?當然你可以跟老闆強調勞動法,強調自己應該得到合理的休假,不過人家更有權強調你在企業裡還能不能幹下去了!
或者按照最通俗易懂的話來說,不願意幹!那你就走唄!
遼寧資深球迷
這些企業的想法很簡單,嚴格執行勞動法。減少糾紛矛盾!
因為勞動法規定,工廠員上班,必須保證當地城市的至少是最低工資!
既然老闆給了你至少最低工資,那麼勞動法繼續規定,員工每天(正常工作日)至少8小時上班。
所以,老闆只是想,既然我按照法律給了你工錢,你也要按照法律來上班。
沒有活幹,也要看到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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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如果員工曠工不來,自然要扣錢。
但是,員工按規定來上班,老闆卻拿不出活讓人做,那就是你老闆的事!不能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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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年二十九,如果不來上班,按照法律,老闆是扣你錢呢?還是不扣你錢呢?
⭕️如果扣你錢,你肯給會說是老闆讓放假,幹嘛扣錢?
⭕️如果不扣,老闆會說,一個月沒有上夠21.75天8小時,為什麼把底薪一分不少發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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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如果員工超過8小時,勞動法規定,按照1.5倍付工資。如果雙休天來上班,付雙倍工資。節假日來上班付3倍工資。………一般老闆會提前和你籤一份合同:加班自願,但聽從領導的加班安排!)
星空之飄塵
而表妹的朋友在另一傢俬人中介上班,春節前一週店裡陸陸續續就有人離開了,老闆也沒有明確的上班的時間,這樣導致本來正常按照國假標準的初七來上班,很多同事通過各種理由推脫趕不了,這樣導致在最好的一週的時間,公司找不到合適的人。
總之,“屁股決定腦袋”不同的人,因為站在不同的立場,想法有一定的差別,員工認為沒事幹的工作,在老闆眼裡可能還有大量的任務需要完成。 站在公司的角度考慮,公司需要講究紀律,否則將難以有效管理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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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說職場
你應該慶幸:你們這樣的企業至少效益是很好,至少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屬於比較正規的企業。
企業效益好:
沒事幹,老闆也願意讓你們在公司待著,對於企業來說,這樣的一天沒有產出,但企業仍要支付工資。
如果企業效益不好,連發工資都成問題的話,你試試,上班時間你都可能被放假回去休息,這樣的休息一分工資都沒有。
屬於比較正規的企業:
國家法定節假日中,春節一般是大年三十開始放假,正月初七正式上班,你們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沒有因為沒事做就提前放假,還是比較正規的,以制度來管人,而不是以人的意志、喜樂來管理公司。
以前曾見過一個企業,連週末雙休,都得扣一天工資,經常有高管或老闆器重的人違反規章制度,都會以這樣那樣的原因被老闆赦免,員工經常怨聲載道,真正的人才留不住。
你應該:
懷著感恩的心,在最後一天,完成手頭所有的工作並進行總結,該封裝打包的資料進行封裝打包,辦公設備該歸檔的歸檔。最後,把辦公室打掃一番,把自己的公共區域打掃一番,與同事一道快快樂樂地迎來下班的鐘聲敲響,互相提前祝福: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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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企業老闆的想法不同,來源於不同的價值觀!再說,企業是這樣,國家也是這樣!
先說說國家層面
為什麼過年統一放七天假,有很多部門過年前根本沒有事情做啊!但是,我們不要忘記了,過年期間,有些部門會更忙!
那如何去平衡呢?首先是制度上的平衡,讓大家都可以過年,即使過年要上班的,也可以因為制度的規定可以安排調休,或者享受加班費!
而私營企業呢?
沒事幹,這話說的!是的,快過年了,是有很多部門沒有有事情做,可,有事情做的部門依然很忙,甚至是更忙,特別是服務行業!
而企業內部,既然有對外服務的部分,自然也有對內服務的部門,在對外服務部門忙的時候,對內服務部門卻休息,這不符合邏輯!
再說說有些老闆負面的考慮
有正向思考,自然也有負面的思考!
有止企業在年前業務確實已經停止了,留在公司也沒有事可幹,可是,沒有事幹不代表老闆就不要發工資啊!而這個時候也是員工的請假高峰期!
一邊是沒事做,一邊是要發工資,那按國家規定放假,既合法,又能讓員工繼續工作,對確需請假的員工又能節約成本,何樂而不為呢?
稚始梔終
我覺得你們公司還是挺不錯的,至少春節還會放假,與我之前做的行業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我來給你講講我之前所從事的行業吧,服務行業,別人休息的時候我們再忙,逢年過節無特殊情況沒有假期,也不會放假,每個月有四天假,但都是在很閒的時候放。
作為餐飲來說,相比之下過年之時這幾天也不是太忙,而且大多走親戚串門,基本很少在餐館用餐,一般過了大年之後才會才會忙。
即便是這樣,老闆也不會關門放假。
回到問題上來,那些過年沒事幹卻讓員工上班到最後一天的企業是怎麼想的?
不外乎有以下幾類原因:
一、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所致
每個用人單位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實際上很多用人單位都是大年二十九上完了才會放假,這並不能說明什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與運行規則就行。
二、用人單位有自己的打算
每個用人單位除了有自己的規章制度,還有自己的打算。
舉個比方,我朋友的公司,他們基本每年都會在二十九選擇團拜宴,然後待團拜宴結束之後給員工發紅包,發年終獎,最後才選擇放假。他們公司通常只放四天,大年二十九上完,放四天剛好將年過完。從公司的放假佈局來看,還算是很仁義,很為員工著想。
三、用人單位讓你耍著上班,實際上也出於相對仁義
一般來說,效益不好的用人單位可能會提前放假,或者多給員工放幾天假,這樣他們就會少開工資,節約開銷。
用人單位讓你耍著上班,相對仁義,只要每個月時間上夠,同樣能拿滿月的工資,也是為員工著想的一種表現。
從個人層面上來說,作為用人單位員工,你拿工資上班自然要付出相對的時間,不然人家憑什麼給你發那麼多工資。
你想要獲得相應的收入,自然要做出相應的事情。讓你耍著上班是一件多麼舒服的事,對於很多用人單位來說,哪會大度到讓你耍著拿工資,都想要你多做點,為用人單位多創造出效益。
我就見過與之形成對比的用人單位,這家用人單位想著這種辦法編著各種理由讓員工加班加點為其多創造效益,最可恨的是還不會給員工加薪,也不會給員工任何的獎勵。同這樣的用人單位相比,你應該感謝你所在的用人單位,對你們很仁義,做事也很道義,應該點贊。
肖軍說職場
過年已經沒有年味了,避開高峰期然後再回去。過年期間拿三倍工資,反正出來賺錢的。過年在家裡面也沒什麼好玩的,兄弟都長大了,玩的就少了,娶老婆娶老婆,嫁人的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