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股权管理办法
1、 职员由行使股票期权而取得的股权,享有与公司其他股权同样的分红的权利;
2、 职员出资取得股权后,公司向职员发放出资证明。出资证明记载下列事项:
1) 职员姓名、身份证号、出资证明证号;2) 出资日期、股份数额、出资金额;3) 董事长签章、公司印鉴及发证日期。3、 在公司上市之前,未经公司书面许可,职员股权不得转让或出售;公司上市后,职员股权的出售和转让办法将根据公司上市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4、 在公司上市之前,职员取得股权,一律不得退股,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死亡;2) 丧失行为能力;3) 退休;4) 辞职5) 辞退或除名;6) 调动。5、 当上列除外情况出现,职员应无条件的将所持股份出售给公司。出售的价格按上年度公司帐面净资产价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