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省高院“雲”法庭首案開審

疫情防控期間,智慧法院讓公平正義不缺席。3月5日上午,省高院民四庭利用“雲”法庭開庭審理了一宗服務合同糾紛再審案件,並同步進行了庭審直播。這既是省高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利用互聯網法庭審理的第一宗案件,也是信息化助力審判工作的又一成功實踐。



該案共三方當事人且分別位於長春、白山兩地,原已送達傳票通知各方於2月中旬開庭,但受突發疫情防控工作影響,原定現場開庭無法如期進行。為實現疫情防控與案件審理兩不誤,經徵求各方當事人同意後,省高院民四庭決定利用互聯網法庭進行網絡開庭。為保障庭審順利進行和解決遠程舉證、質證問題,技術部門與民四庭密切配合,技術部門於庭前指導各方當事人安裝使用雲間法庭APP、進行庭前測試,並在開庭過程中全程予以技術保障。承辦法官民四庭副庭長趙希洋庭前組織各方當事人登錄吉林電子法院網提交、查看證據,做好訴訟指導。“雲”法庭通過核對當事人身份信息、雙方答辯、舉證質證、辯論等順利完成。



庭審結束後,參與庭審的律師對省高院民四庭利用信息技術助力審判的舉措予以高度讚揚,認為互聯網法庭既保證了當前疫情防控需要,又便利了特殊時期審判工作的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