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批孙杨无视、无知?NO NO NO

近日,发现不少题目为“央煤批孙杨无知、无视”的文章,文章内容大有一番推波助澜、落井下石之意。

笔者查阅,文章发表在2020年3月4日《检察日报》第06版法辩(法制评论),题目为《无视规则将会承担相应后果》,作者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委员。文章内容中涉及“无知、无视”用词的段落为:“毋庸讳言,孙杨不配合药检取样的决定是错误的。其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是无知;第二是无视。”


笔者查完来龙去脉后想,这怎么就成了央媒批孙杨无知、无视了呢?

首先,不能将检察日报等同于央媒,官方并未界定哪些媒体属于“央媒”,哪些媒体属于“非央媒”,即便是官方界定出一些媒体属于“央媒”,估计检察日报也不会归于“央媒”之列。检察日报是最高检主管主办的全国性报纸,是法律界非常知名的报纸,正如最高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均是公检法司工作人员及律师等法律共同体非常关注的法律类报刊。

其次、发表在检察日报的评论性文章中的观点不能等同于检察日报的观点。《检察日报》第06版法辩(法制评论)版一般会发表一些法律界知名学者撰写的热点法律事件评论性文章,比如此次孙杨禁赛事件,这些文章中的观点有可能对孙杨有利,有可能无利,有可能批评,有可能赞许,但这些都是作者基于法律法理和可以确定的事实作出的判断。这些文章中的观点不能等同于检察日报的观点。

最后,正如发表在《检察日报》第06版法辩(法制评论)中同一篇文章题目《商业比赛不能与国家荣誉捆绑》一样,希望大家不要把发表在《检察日报》法制评论版文章作者的观点与检察日报捆绑,不要把检察日报与央媒捆绑,进而得出央媒批孙杨无知、无视的观点。

孙杨案虽然可能无力回天,但毕竟还有上诉的机会,不要墙倒众人推,更不要一棍子打死。多深入的反思孙杨案件中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并思考以后如何避免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