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0307
倒也不是絕對的。
在工作中,我們經常會遇到跟同事,領導或者其他人有爭執的時候。
如果大家都是為了工作順利開展而爭執,我認為這是一種正常現象,也是比較好的一種積極正面的一種討論方式。
但是如果是因為一些私人問題而出現的這種爭吵,我跟人就覺得不是特別必要。
私人問題放在工作層面上就會給人感覺公私不分,同時,還會給領導留下不好的印象。
但是有一種情況下是有必要去翻臉的。
比如他的行為已經觸碰到了我的個人利益,而且損害到了我非常大的個人利益的情況下,那麼我就會給他據理力爭。
如果說他還是無動於衷,翻臉就翻臉唄,怕個啥?
上班不就是為了掙錢,為了有更好的發展嗎?如果說這兩樣都被觸碰到了,那麼我就一定會跟他翻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