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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龍泉大道部分路段禁止通行的通告
縣上重點項目桃花源旅遊景區觀光車項目,目前已進入大範圍施工階段,施工時需佔用龍泉大道大拐岔路口至騰龍公園路段,給過往行人和車輛通行帶來不便。為確保施工安全及交通運輸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範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決定對龍泉大道施工路段實行交通管制,部分路段禁止通行,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01 禁止通行時間
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20日
02 禁止通行路段
龍泉大道大拐岔路口——騰龍公園岔路口路段
03 繞行線路
(一)入城線路
1.大型客車(103路公交車除外)從G319線城南石柱溪——順風賓館(禁止左轉)—消防大隊路口入城;
2.禁止貨車、農用車、拖拉機從二酉山森林防火通道通行,從G319線城南石柱溪——順風賓館(禁止左轉)——消防大隊路口入城;
3.其他車輛從龍泉大道大拐——二酉山森林防火通道—騰龍公園通行。
(二)出城線路
所有車輛(貨車除外)從騰龍公園岔路口右轉——二酉山森林防火通道——龍泉大道大拐出城。
04 其他事項
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和群眾嚴格按照交通管制規定合理選擇時間、線路安全出行,服從交管人員指揮,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對您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對妨礙執行公務的行人、駕駛員,公安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罰(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酉陽自治縣公安局
酉陽自治縣交通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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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關於啟用新增電子警察自動抓拍系統的通告
為有效遏制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改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相關規定,酉陽自治縣公安局將啟用新增電子警察自動抓拍系統,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電子警察、違停自動抓拍設置點位:
①李溪福瑞門牌坊;
②李溪中學門口;
③李溪郵政局路口;
④李溪汽車站;
⑤李溪橋頭;
⑦李溪農貿市場;
⑧酉陽機關幼兒園;
⑨問津路酉州小學門口。
二、電子警察、違停自動抓拍系統將對車輛逆向行駛、違法停車、違反禁令標誌等違法行為進行全天拍照取證,並同步錄入公安交管系統。
三、新增的電子警察抓拍系統將於2019年11月1日啟用,請廣大駕駛員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