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还家记之二:并非普通的失盗案件

高昌民是农民,大约五六十岁,县文化局指派他看护宝塔,是付给工资的。高昌民住在张岔村,这里距离双塔寺少说还有7里地。

此前多年,这石塔一直就是那么司空见惯地矗立着,并没有人想到这两座庞然大物会遇到什么风险,既想象不到有什么作用,也不觉得立在那里会碍事,所以,高昌民也感觉轻松,那高高大大的石头塔又不是小孩子,有什么可看护的?县文化局出钱让自己守护,只不过是证实那宝塔有点历史价值罢了。这么多年,高昌民都是捎脚到双塔寺转转,并不是每天都去,是纯公事性地转上一圈儿,不烧香也不磕头。

听到护林员老刘的报案,高昌民一时惊得说不出话来,虽说那石塔平时无人问津,可真要是“丢了”,那责任也就大了!高昌民强按心头的惊慌,跌跌撞撞地就奔向了双塔寺。到了现场一看,高昌民两眼发直,双腿一软就跌坐在了地上:天爷,这怎么得了,在这大山沟里,好端端的两座石塔,怎么一夜之间就丢了一座!

高昌民惊慌之余,想到的是应当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从地上爬起来,磕磕绊绊地跑到豹子川林场的一个护林点,想借用那里的电话向公安局报案。可是这个护林点处于山区深处,人烟稀少,交通不便,所以这个公家单位根本就没有架设电话线。

无奈之下,高昌民出了护林点,步行四十余里地,往东华池乡赶。东华池乡距离华池县尚有七十多公里,那里有开往县城的班车。待高昌民心急火燎地赶到东华池乡的汽车站时,天已经黑了。他立即找到即将返回县城的班车司机,讲明事情的原委,请司机务必将案情迅速报告给公安局。

石塔是24日晚被盗的,25日被人发现,待公安局接到报案,已是25日的晚上了。由于是间接的报案,县公安局没有见到现场目击者,所以一时也得不到更详细的案情。26日一早,县公安局局长脱万里指派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白杰,带领刑侦队队长等人,立即奔赴双塔寺现场。

公安人员出发时,对这件案子的性质还不是特别清楚。他们赶到现场后,发现现场并非惨不忍睹,因此也就谈不上对盗塔者的行径感到特别义愤。于是,公安干警便根据一般出现场的程序工作起来。

石塔被盗现场,有4扇8厘米厚、3米长的木板,显然是往车上运石塔用的。还有一个架子车的车厢,这车架子很长、很笨重,不是当地山民的用具,是专门搞货运的那种车架子。现场还有车痕,有少许的植物粉末。去冬今春这一地区严重干旱,路上尘土很厚,头天一场严重的沙尘暴,已经将车痕印迹全部掩埋了。

被盗的这座宝塔为一号塔,因为被拆盗了九层,所以另外三层还在土里埋着。同另一座相隔仅5米的二号塔比较看,才发现宝塔是用最好的红岩石雕琢而成,二号塔下层为平面四方形,四面均雕有菩萨像。

三层以上为平面八角形,三至五层全雕有小佛像,六、七层各面均凿有佛龛,龛内有坐佛,是完美的佛教雕刻艺术品。由于石质十分坚硬,虽经千年,竟似近年前才雕琢成的一般,数一数,全塔竟雕有大小佛像三千七百多个,且栩栩如生,眼是眼、耳是耳,完整、清晰得就如同是新近完成的精品。

这一现场勘察,令公安干警猛然顿悟,这绝不是一件普通的失盗案件。

国宝还家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