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說,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
就算我們能活到一百歲,也依然會放不下兒女。
而30歲的我,對於尚在幼兒園上學的女兒來說,仍然是她所有的依靠。
如果我不幸離世了,那這個小人兒該多麼無助。
我不忍想象那樣的場景。
高中時最難過的時候,也想過死亡的問題,父母傷心是肯定的,但父母還有其他子女,還有安身立命的能力,我不用擔心他們的生活。
但是,我的女兒,失去我,她的天空會缺了一角。
前段時間有位女朋友,育有兩女一男,家庭幸福,老公疼愛,因為急性白血病,不過短短半個月就去世了。
兩個女孩本來在上的舞蹈培訓班沒辦法上了,因為沒人接送。
相信很快他們的爸爸就會重新找到一個新媽媽,但是,他們的天空缺永遠不會完整了。
而我不敢想象,我在孩子尚無能力安身立命的時候就撒手離開,那對孩子來說會是一個多麼大的打擊和陰影!
也有很多人希望能給孩子留下儘量多的財富,這樣他們的生活就不至於辛苦。
但是,誰又能保證這些財富不會成為一把利劍,割傷他們呢?
許晉亨的父親為了防止財富被兒子敗光,成立了信託基金,許晉亨每個月都能領取鉅額生活費,一生吃喝玩樂都不會揮霍完的。
這是富可敵國的高層階級的做法。
那我們普通人呢?
對於我這兩個而言,我並沒有那麼龐大的財富足以讓女兒一輩子衣食無憂,更遑論吃喝玩樂了,我甚至都無法為她買一套房子。
所以,在財富上,我無法給她足夠的保障。
我只能從精神上給她富足。
如果我不幸離世,我希望,能夠給她足夠多的愛,足夠多的希望,讓她依舊對這個世界充滿信心。
我希望她在經歷了人世間的巨大痛苦之後,依然對世界存有善意,依然對生活保有熱情,依然對生命持樂觀態度。
這是在我的能力範圍內,能夠給予她的最大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