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智博賣口罩非法獲利,最新判決出爐,被判有期徒刑3年3個月

疫情期間許多人都受到了影響,尤其是這個情況沒有口罩根本就沒法出門。

在這場困難面前只有眾志成城才能挺過難關,當然也不乏一些發國難財的人。

沒想到這個人居然還是公眾人物,之前藝人黃智博就通過口罩詐騙非常獲利,後面被當場抓獲,事情過去也有一段時間了,最新的判決也出來了。



根據最新的判決結果,藝人“黃智博案”宣判,黃智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3月17日,黃智博是以公開的方式進行審理,在審理的過程中黃智博也為自己進行了自我辯護。



黃智博的自行辯護也非常有趣,他表示是當時自己崇仁才把人拉黑,之後才覺得自己不對。黃智博聲稱“想退賠,但還沒來得及退賠就被抓”,最後表示自己錯了,擔心自己的父母身體。



辯護人也為黃智博做了很有利的辯護,給出了幾個意見。比如“屬於初犯,平時表現良好”、“主觀惡性比較小,是一時衝動”、“積極幫助退賠全部的款項,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黃智博屬於是弱勢群體,家庭條件不好”。

最終辯護人認為適用“緩刑”來判決結果。



到黃智博的最終陳述時,他聲稱“這件事情真的是他做錯了,覺得很愧疚……想找被害人退錢,但賬號被封就找不到他,來來想加她(被害人)老公的賬號就被抓了,真的很對不起,我知道自己錯了,同時他不希望自己的事情影響父親的身體。”



藝人黃智博涉及的詐騙金額高達28萬餘元,而且還是公眾人物,做這種事情實屬不應該啊,前腳還在為災區聲援,後腳就做這種事情,斷送自己的職業生涯不說,如今還要面對“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的懲罰。

小編相信黃智博肯定是後悔的,但是後悔在哪些方面就不得而知了,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