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觉醒

尘缓缓睁开眼睛,却发现在小姨子房中,而且自己身上清洁溜溜。

外面脚步声由远而近,随即门把手转动,叶尘还没反应过来,一声惊叫就响彻整个别墅。

“啊~傻·子耍流氓啦!”

来人是叶尘还在上大学的小姨子,陆凌雪。

今天周末,她回来拿些东西,没想到一进自己房间,竟看到这样场景。

“小雪,你听我解释……”

叶尘急忙扯过一条毛毯围在身上,有些尴尬。

“解释你·妹,滚!”陆凌雪吼道,却没发现他眼神已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叶尘叹了口气,刚走出房间,身后“砰”的一声巨响,陆凌雪关上了门。

“傻·子,流氓!真不知道我姐怎么想的,竟然找你个废物入赘我们陆家,怎么不去死啊你!”

门外,还未走远的叶尘听到骂声,脚步一顿。

废物?傻·子?

类似的称呼,他已经背了十五年。

其实,原本他聪慧过人,八岁就得过奥数全国冠军,而且家境也不错。

怎料九岁时父母离奇失踪,他成了孤儿。

叶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他哭着满世界找父母,最后晕倒在路边。

偶有人从他身边经过,却没有一个上前帮忙。

只有街边屋檐下避雨的流浪狗陪着他,或许是同病相怜吧。

后来,有个路过的好心小女孩,用小花伞给他撑起一小片晴空……

第二天醒来,叶尘发现自己竟躺在家中,而且变成了聋哑人。

这一聋哑就是五年,后来聋哑刚好,却又遭他人欺辱,用强光手电照瞎了他的眼睛,又是五年。

苦熬十年,叶尘本以为灾难已经过去,可眼睛刚好的那天,他就摔了一跤。

没成想竟摔成了傻·子,智商只有75,五年来,他凭着毅力,付出别人几十倍努力才勉强完成医大学业。

在大学时,它曾救过一个跳水轻生的漂亮女孩,为了报恩,那个女孩成了他女朋友。

就在叶尘以为这是上天眷顾时,有一次提前回家,在合租屋内撞见女友和一个富二代,在席梦思上坦诚相见,热情交流。

……

五年聋哑五年瞎,五年低能做二傻!

整整十五年!

叶尘凭着心中一定要找到父母的毅力,再多屈辱,都咬牙熬了过来!

今天中午,老丈人去了公司,叶尘正在洗碗。

丈母娘在旁边磕瓜子,一边将瓜子皮随手扔在地上,一边骂道:

“你个败家玩意儿,怎么用水管直接冲着洗?水不要钱吗?用盆洗!”

叶尘没吭声,默默照做。

“你个废物,半盆水能洗干净吗?”

叶尘加满一盆水,继续洗。

“你个混蛋,怎么用整盆水洗?浪费!”

叶尘手一顿,看了丈母娘一眼,但还是咬牙忍住没发作。

“你个窝囊废看什么看?老娘好心提醒你几句还不乐意了?什么事都做不好,昨晚洗脚水整那么热,差点儿烫死人,老娘还没找你算账呢!”丈母娘恨恨道。

洗脚水?

叶尘心中一阵悲凉,入赘陆家后,他就成了低等下人。

每天都像个奴隶般干活,晚上还得伺候丈母娘他们洗脚,稍有差池就会惹来一顿恶骂。

这等事情,对一个男人而言,是何等屈辱!

叶尘努力深呼吸,十五年时限未到,就算不能忍,也得忍!

丈母娘嗑完瓜子,拍拍手看看时间,说道:

“哎,那傻·子,我去给凌霜送饭了,你别闲着没事干,把屋收拾干净!”

叶尘的老婆陆凌霜是个医生,这几天忙得胃不舒服,丈母娘心疼女儿,要去医院给她送午饭。

丈母娘走后,叶尘一个人在家正在扫地,突然感觉脑中“轰”一下,一道苍老的声音在心中响起。

“孩子,你已经通过了考验。”

叶尘一惊,这声音好熟悉!

十五年前父母刚出事那天,他也听到过,这道声音让他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下去,只有这样才能查出父母失踪真相。

今天,这道声音再次出现!

“孩子,忍辱负重十五年,今天就是你觉醒的日子,自此后你将不再平凡!”

声音至此消失,随后叶尘感觉到体内气息涌动,似要冲破枷锁,他痴傻浑浊的眼睛突然变得清明。

叶尘稍微整理下信息,瞬间有所明悟。

这时,他体内气息越来越强,已有了不受控制的迹象,如果不马上修炼引导,随时可能爆体而亡!

而且,巨大的痛苦让他神志都有些模糊,但他却咬着牙上楼,准备回自己房间进行突破,那里是目前能想到的最安全地方。

回到房间时,叶尘早已视线模糊,一秒钟都不敢耽搁,直接坐在地上,按照脑中的浩阳功法,引导体内狂暴气息进行周天运转。

当那股狂暴气息第一次进入经脉时,像钝刀子割肉,冲击着他的每一根神经。

痛!比生孩子还痛十倍!

叶尘浑身颤抖,汗出如浆,但却咬牙拼命坚持着。

十五年的煎熬和屈辱就要结束,他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

几次周天运转后,体内狂暴气息全部导入经脉被驯服,并冲破了那道无形枷锁。

第一次突破,成功!

叶尘心中兴奋不已。

今天,我终于有了寻找父母下落的能力!

缓缓睁开眼睛,他才发现竟不是自己房间,看来是刚才神志模糊,错进了小姨子房中。

低头看看身上,叶尘苦笑一下,“大意了。”

原来,刚才修炼时从体表溢出的浩阳之气,已经把他衣服烧的灰都不剩。

接着,就发生了开始时那尴尬一幕。

……

叶尘回到自己房间,洗个澡换上衣服,丈母娘马巧兰打来了电话,说煲的汤忘了带,让他马上送去。

“好的,妈。”叶尘道。

“说多少次了?别叫我妈!一个整天吃我女儿喝我女儿的窝囊废,连个工作都没有,真不如死了算了!”

骂完,在医院三楼医生休息室内等女儿的马巧兰挂断电话,换上一副笑脸看向身旁的年轻男子。

“小剑,不好意思哈,刚一见面就让你看笑话。唉,阿姨年纪大了,总是忘事儿。”

年轻男子叫夏剑,是马巧兰闺蜜的儿子,身材欣长,脸庞俊美,嘴角始终挂着绅士般的微笑。

可以说是无数女孩心中的高富帅形象,唯一缺点就是脸色有些苍白。

“兰姨,您哪里年纪大了?给不认识的人说您才二十五岁,他们都得信。”夏剑如春风般笑道:“我听说凌霜在这儿工作,所以一下飞机马上就来看她,您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马巧兰笑道,瞥了眼放在一旁的9999朵玫瑰超级大花篮,暗赞豪气。

再想想自己那窝囊废上门女婿,两厢一对比,更觉的叶尘狗屎都不如。

“兰姨,要不是我当年出国深造,说不定现在就能喊您一声妈了。”夏剑有些惋惜道。

“唉,都怪凌霜那孩子太任性。”马巧兰苦笑。

“呵呵,我听说您女婿是个纯吃软饭的……哦,不好意思,兰姨,是我口误,应该说他没有工作。”

当初,他一直将陆凌霜视为自己囊中之物,可没想到出国三年回来,她已经嫁给傻·子叶尘。

这让夏剑感觉无比窝火,今天他就要让马巧兰看看,自己多么优秀,她的女婿和自己比就是个渣!

顿了一下,夏剑继续说:“我正好要跟咱们清临市副市长的小舅子吃饭,要不到时我让他帮忙,给您女婿找个工作?”

他一副施舍的样子,语气中满是鄙夷和不屑。

马巧兰听了心中一阵烦躁,不想再谈叶尘,说道:“行了小剑,咱们不说那废物,还是说说你这几年的发展吧……”

就在两人有说有笑时,穿着一身地摊货的叶尘提着保温桶匆匆赶来。

可他刚一进休息室,一道嘲讽就传来。

“兰姨,这民工就是您女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