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办案】阿尔山市纪委监委综合施策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阿尔山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做深、做细、做实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扎实开展好“高质量办案年”活动。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41件,同比增长42.8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

加强问题线索研判,确保“有案可查”。采取月度分析、季度汇总、年度总结的形式,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分析会,对接收的信访举报件和其他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集中排查、集中研判,认真梳理分析问题线索类别、线索来源、反映问题真实性和可查性等,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可查性强的,指定业务骨干专人负责,直查快办;对其他的一般性问题线索,交办、转办到派驻机构或镇街纪(工)委,统筹协调工作力量,确保审查调查“有案可查”。

加强制度规章管理,确保“程序规范”。落实重要问题线索查办工作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原则,研究学习贯彻纪法衔接制度和12项调查措施的内涵和使用程序。审查调查部门及时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审理部门联系对接,做实问题线索初核、立案、移送等“规定动作”,严格履行好“走读式”谈话审批、调查措施审批等手续,确保案件办理程序规范、事实清楚。

加强联系指导督促,确保“高质有量”。

强化“组团办案”模式,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的指导督促作用,主动“穷追细问”,实行快转快查快处。同时,深挖细查隐藏较深的问题线索,做到查处一件,曝光一起,警示一片,通过规范运行、整合力量,1+1>2的效果逐渐显现,案件质量实现质的飞跃,全市审查调查结果零申诉零复查。
加强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安全无患”。强化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一案一审查”、“一案一签字”,切实增强办案人员法纪意识、程序意识和安全意识,严防审查调查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