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關於嚴密防範新冠疫情從海上輸入的通告


關於嚴密防範新冠疫情從海上輸入的通告


為嚴密防範境外疫情從海上輸入,嚴厲打擊海上非法入境等違法犯罪活動,持續鞏固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經濟社會秩序加快恢復發展,根據當前形勢和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人員出海作業時,應做好自身防護,避免接觸境外人員,嚴禁擅自進入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入的海域或島嶼作業,嚴禁擅自搭靠外國籍船舶,嚴禁海上過泊或轉渡人員,嚴禁搭載未報備出海的其他人員,嚴禁私自招用、容留境外人員上船作業。


二、自覺遵守國家關於港口、船舶管理的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海上作業船舶進出港報備(報告)制度,出海船舶要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備(報告)有關情況,並自覺接受公安、漁業、海事、邊檢、海警等有關執法機構檢查。


三、嚴禁偷越國(邊)境,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協助他人偷越國(邊)境或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嚴禁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國人。違反以上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偷越國(邊)境或明知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予以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的,依法從重處罰。


五、敬請廣大群眾積極舉報偷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共同守護美好家園。凡提供有價值線索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重獎,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人員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24小時舉報電話:110 或0536-5129110。


濰坊市委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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