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低端物业企业需要科学管理和“精兵简政”

作为企业,重视成本核算,注重投入产出是必需的,物业企业也一样。我们知道,我国的物业服务业最早的也只有三十多年历史,相比三四线城市,时间可能更短。从考察不难发现,较多中低端物业企业仍然实行传统管理模式,说得直白一点,是实行家族式管理。

首先,企业法人家长制。应当承认,大多企业法人代表文化不高,但敢闯敢干,在最初创业时"晚上睡地板,白天接着干",亲力亲为,吃苦耐劳,靠本人的决策和干劲使企业逐步壮大。重视和相信自己这个烙印,一直伴随着企业的成长。所以,在如何架构行政层级,分级负责,科学管理上是不擅长的,有时表现出独断和专横,不利于企业人才的成长。

其次,中层管理裙带化。不可否认,法人代表创业初始可能得到亲朋好友的帮助,当企业做到一定规模时,回馈他们,感谢他们,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这时候,法人代表采取的往往是招揽七大姑八大姨进入中层管理,即使多余了也要增加一个岗位,一方面表示感恩,另一方面也出于的亲情的信任。由于对管理层能力的不重视,一些有才干的职员感到前途渺茫而陆续退出,企业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再次,招收员工廉价化。管理成本上升,效率不高,效益就必然下降。这时物业企业要保持必要的利润,只能减员或招收廉价的劳动力,较多的去招收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低廉劳动力。我们常常发现,一些住宅小区的服务人员,大多是老年人及不发达地区文化低的人员。企业走到这时,服务质量必然下降,与业主矛盾和冲突会时常发生,物业欠费现象突出,恶性循环,离倒闭就不远了。所以,一个发展到一定规模的物业企业,实行科学管理和"精兵简政"就显得迫切和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