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侨不可进行国民审查投票“违宪”日本地方法院判定国会不作为

在判决后的律师团记者会上,居住在美国的原告、电影作家·想田和弘也通过网络参加,透过电脑显示屏讲述了想

有关日本最高法院法官的国民审查(由国民针对法官是否胜任而进行的投票),以不允许侨居海外的日本人投票违反了宪法为由,5名侨居海外的日本人士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每人1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32元)等。其判决于28日,在东京地方法院举行,审判长为森英明。

判决中认定,未设置日侨国民审查制度,违反了保障国民选定·罢免公务员权利的宪法第15条等。认同长期于立法方面存在懈怠的国会不作为,判令向每人支付5000日元(约合人民币316元)。

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曾在2005年的判决中,针对国政选举(众议院选举及参议院选举)的日侨投票仅限于比例区选举等情况,认同立法不作为(不积极行事),并判令国家作出赔偿。日本国会于此后,针对众议院选举及参议院选举的选举区选举设置了相关制度,但针对与众议院选举同时举行的国民审查,则以“由于在投票用纸上印刷法官姓名,因此来不及送往外交代表机关(大使馆等)”为理由,一直没有实施。

本次诉讼,是因居住于美国纽约的日本电影作家·想田和弘(48岁)等人,认为不能参加2017年的国民审查一事不当而提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