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綠城花園小區逾期交房,退違約金交房,監管部門介入,雙方未達成一致,期待問題得到解決

六安綠城花園小區開發商逾期交房,業主通過法院判決拿到了合同違約金,結果開發商又要求業主將違約金再退回去,這讓業主難以接受,那麼開發商到底為什麼這麼做呢?監管部門介入又會給出怎樣的處理意見?雙方能夠溝通達成一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