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90后退伍女兵反杀案”谈教育: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全文2381字数。退伍女兵唐某反杀上门砍刀男,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案件引发各行业人士关注,舆论媒体也出现纷争,大部分认同唐某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另一部分认为唐某拿水果刀反击,有主观杀人动机,而杀人就有罪。

就案件结果,我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判决。但是透过唐某反杀对方这种行为,想谈我们的教育:人若犯我我该如何?

毛泽东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但我们是站在严格的自卫立场上的,任何共产党员不许超过自卫原则。这句话一直沿用,大家也认同,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权利和尊严不应该受到他人的践踏和侵犯,如果超出了必要的忍受范围,那是不得不反击的。

不超过自卫原则,我认为的点在于保护个人生命安全不受他人侵害,但凡涉及到生命安全,有必要做出正当防卫,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应该有无限防卫权,即毛主席讲的“任何方面的横逆如果一定要来,如果欺人太甚,如果实行压迫,那么彻底反之”。

周立波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我还一针;人还犯我,斩草除根。中国传统孔子以来便有礼让三分之说,其实礼让是美德不错,不礼让也无可厚非。忍让也有一定的极限,凡事不过三就是这个理。更何况生命都是平等的,做好自己的本分,不需要别人礼让,这是对自己的尊重,因此更不应该冒犯他人。

礼让、谦虚、善良等优秀品德是和君子之交才能用的,而与恶人不宜用。人之初性本恶的观念我是部分赞同的,争夺资源是每个生物的本能,欺软怕硬也是常态,你的一而再、再而三的礼让只是纵容别人欺侮你、践踏你,难道真要如耶稣般舍去自己拯救众生?最好的方法便是树好自己的框架,并且坚决实施,绝不松动。

网络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就生气。(什么鬼?)

为什么会变成不敢还手,只能生气呢?老师经常教育我们,“别人打你是他的不对,你可以报警,可以找寻他人帮助,但是你还手就是你的不对。”一般解决方法就是赔礼道歉各回各家。但是问题来了,这件事情解决了吗?打人者真正受教育了吗?未必,思想上的提高真不是一两句批评能做到的,社会大环境太重要。被打者听着不诚意的道歉也无可奈何,人家都道歉了还要怎样呢?我们反对以暴制暴,但是却也稀里糊涂吃点亏算了,最终以我们生气告终。

说个故事,水浒传豹子头林冲。他勤恳忠厚,文武全才,遵纪守法。遭遇压迫时讲理讲据,事情但凡还有半点回转的余地时,绝不主动犯法,最后家破人亡逼上梁山。这样一个守法公民最后被逼落草成为危害社会的法外之徒,是时代的悲哀!

反观退伍女兵反杀案,如果只构成重伤,相信不会有这么多人热议。一个女人两把水果刀杀死魁梧大汉不多见,但是一个军人面对砍刀上门男忍气吞声也不太可能,同时热血青年面对地霸闯宅不挺身而出保护家人更做不到!

故,人若犯我我必犯之,尽量点到为止。

我们不信邪也不怕邪,我们不惹事更不怕事!

我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绝对不会缺席!

我相信法律外乎有人情,好儿郎当保家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