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男友”借款6萬元
最後卻賠了200多萬?
低利息、無抵押、快放款
看似簡單的貸款條件卻套路滿滿
警惕“套路貸”陷阱!
一 90後女生為愛陷入“套路貸”泥沼
小晴口中的男友徐某是她在某次聚會上認識的,後在他的追求下,倆人成為了情侶。
徐某在交往過程中告訴小晴自己生意上還差一筆錢,希望她能幫忙擔保借款,在徐某的遊說下,小晴勉強同意了。可小晴沒想到的是,這6萬元成為自己陷入借款泥沼的第一步。
受害者部分轉賬記錄及借條
後來,徐某又以投資需要資金、償還借款、購買汽車等理由誘騙小晴借款12次,總計金額200餘萬元。期間,小晴將自己名下房產抵押貸款100多萬元,用於歸還借款。
4個月,6萬元是如何變成了200多萬,小晴怎麼也想不通,只知道彷佛有一個窟窿永遠也填不上,而小晴的情況不是個例。
二 警方撥開迷霧 “套路貸”團伙現形
2018年年底,蘇州高新區警方接到一起類似“套路貸”報案,經過仔細甄別和深入查證後,一個採用虛增流水、收取高額利息、借新還舊、惡意壘高債務的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被害人李強告訴民警,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間,他被迫與王某、陳某健等人簽下高額欠條,累計債務48萬錢款,被騙20餘萬元。
警方查獲的部分賬本及借條
在瞭解案件情況後,高新警方成立專案組開展全面偵查。2018年11月,各抓捕小組在蘇州高新區、吳江區、工業園區、相城區等地同步實施抓捕,陸續抓獲8名嫌疑人,並在主犯王某、陳某建住處、車內及辦公室場所搜查到借條、賬本、催債書等重要涉案證據。
三 “套路貸”手段大揭秘
據悉,在“套路貸”團伙內部,小晴、李強等受害人都被叫做“板子”,被套路借貸的行為則被稱為 “殺豬”。
嫌疑人在實施“套路貸“前都會進行一定的“捕獵”,對象通常為社會經驗不足,容易輕信他人、有車有房的本地人。
在摸清“板子”及家中的資產情況後,會以各種名義將受害人拉入借貸的圈套,通過套路一步一步騙取受害人的錢財。
因為沒有資金來源,在第一次借款後,受害人通常會被嫌疑人帶著不斷的去借款來還之前的債務,債務被不斷壘高,通過”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陷入一環套一環的陷阱。
在借貸過程中,嫌疑人還會先將借款上的金額打給受害人,然後以利息為由,將部分欠款收回,有時會被要求收取服務費、中介費,因此,受害人實際借款與借條上的金額相去甚遠。
因犯罪數額均屬特別巨大,目前,王某、陳某偉、陳某健等主犯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年、六年,分別並處不同數額罰金;其餘嫌疑人已移交相關公安機關處理。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01
什麼是“套路貸”?
“套路貸”作為近年來出現的新型違法犯罪行為,是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實施的侵犯財產類犯罪活動的概稱,它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社會危害性很大。
02
如何防範“套路貸”?
1、不輕信所謂的無抵押貸款,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如有相關資金需求,一定要選擇手續完備、證照齊全的正規公司,避免向一些“小貸”公司或者專門從事高利貸放貸的機構借款。
2、不隨意簽訂借款合同,簽訂合同前仔細看清楚,仔細閱讀容易引起糾紛的還款時間、支付方式、利息等條款。凡是空白合約、口頭打包票卻不肯寫進合同的,堅決不籤。
3、要有證據意識,但凡錢款往來,務必留存證據
4、要果斷報警,及時止損,如不幸陷入“套路貸”騙局,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引發其他更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重點
根據全國掃黑辦第9次主任會議精神,今年第二、三季度重點在“清”字上下功夫,按照“清到底、清乾淨”的要求,深入開展“六清”行動,努力在9月底拿出“線索清倉”、“逃犯清零”、“案件清結”、“傘網清除”、“黑財清底”、“行業清源”六張“業績清單”。第四季度重點在“建”字上下功夫,按照“建起來、建完善”的要求,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掃黑除惡專項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套路貸”不是“貸”,而是犯罪
請每個人警惕!
希望那些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
惡勢力早日被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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