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由公司打給人力資源中介,再由中介發給員工,這正常嗎?

蔣大聖


正常,這是企業規避用工風險的一種比較流行的方式。員工跟人力資源中介簽有勞動關係,由人力資源中介來發工資,員工是外派到工作的公司來工作的。雖然日常工作看起來和公司的正常員工沒有任何區別,也非常有歸屬感,但法律關係是不一樣的。


勞動合同的主體不一樣,要為這份勞動關係負責的主體就不一樣。人力資源中介通常實力可能不如直接用人的公司,它們的存在是為了避免直接用人公司的用工風險。


如果您對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及催收感興趣,可以關注我,查看我的頭條號,我已分享了幾十篇催收相關的文章,如果那些文章還不能解決您的問題,歡迎您私信聯繫我。


鑰匙2020


首先說明一下,的確存在這種現象,目前是合法的。

先說說我所在的老國企吧。分為在編制員工,合同工,外協(勞務派遣)工,外包工等等。

1.編制內員工,就是所說的體制內員工,也就是所謂“鐵飯碗”;

2.合同工,就是在原編制員工形勢下,按照合同續簽合同,與所在公司仍然保持合同利益關係的員工;也就是說如果工作中不範什麼大錯誤,另一種形式的鐵飯碗。也是很多現在國企央企實行的體制;

3.最差的要說外包工了,這種員工屬於A公司,但是根據安排會在B、C、D...等等公司從事最底層的工作,一般不享受各種福利待遇,社保的話應該是最低的工傷保險。

4.外協(勞務派遣)工。說是你說的你在A公司上班工作,服從A公司工作安排。但是勞動合同是跟B公司簽訂的。A公司將各種工資福利等等先打給B公司,B公司再發到你的手裡。這種現象在當今社會非常普遍,這就是勞務派遣制。

我們公司存在的勞務派遣員工,是在當年工廠西區建設,人員需求大,但後期不需要這麼多員工的情況下,招聘的一批員工。他們雖然在我們公司上班,但是是和勞務派遣公司建立的勞動關係,所以工資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發的。

最後說說現在有兩種勞務派遣員工招聘模式:

1.就是我上面說的這種:勞務派遣公司招聘員工,然後派遣到用人單位。這種情況下,員工一直屬於勞務派遣公司,本身知道自己的勞動關係。他們在用人單位工作期滿後,可以由勞務派遣公司安排到其他用人單位。因為他們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要盡相應的權利義務。勞務派遣公司不能隨意辭退他們。

2.是用人單位自己招聘的員工,但是讓員工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極有可能是被勞務派遣了,因為很多人去應聘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這種形式,等到入職了,簽訂勞動合同了,才發現自己不是和應聘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當然有部分用人單位在招聘的時候,會說清楚他們的這種用工形式。

採取勞動派遣用工形式的用人單位,大多是為了規避風險和降低成本。舉個例子,不給勞務派遣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用人單位是沒有風險的,因為這些員工屬於勞務派遣公司,一旦有糾紛,是員工和勞務派遣公司的糾紛。

個人建議:

我不建議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希望大家應聘的時候,注意分辨用人單位的“陰謀”。

面試的時候,自己主動問下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比如何時簽訂合同,和哪家單位簽訂合同。簽訂合同的時候,不要急著簽字,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條款。原因如下:

1.沒有保障。你在公司上班,卻不是和公司簽訂合同,一旦有糾紛,只能和勞務派遣公司糾扯不清。這也是很多公司減輕成本和規避風險的手段。

2.沒有地位。也許工資待遇等方面相差不大,但一旦公司內部分為正式工和派遣工,你就會感受到不一樣的“待遇”(有色眼鏡)了。


奔跑的小黃西


這種現象在當今社會非常普遍,這就是勞務派遣制。

我們公司也有一部分這樣的員工,是在人員需求大,但是招工難的情況下,招聘的一批員工。他們雖然在我們公司上班,但是是和勞務派遣公司建立的勞動關係,所以工資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發的。

現在有兩種勞務派遣員工招聘模式:

第一種就是我上面說的這種:勞務派遣公司招聘員工,然後派遣到用人單位。

這種情況下,員工一直屬於勞務派遣公司,本身知道自己的勞動關係。他們在用人單位工作期滿後,可以由勞務派遣公司安排到其他用人單位。

因為他們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要盡相應的權利義務。勞務派遣公司不能隨意辭退他們。

第二種是用人單位自己招聘的員工,但是讓員工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這種極有可能是被勞務派遣了,因為很多人去應聘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這種形式,等到入職了,簽訂勞動合同了,才發現自己不是和應聘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當然有部分用人單位在招聘的時候,會說清楚他們的這種用工形式。

採取勞動派遣用工形式的用人單位,大多是為了規避風險和降低成本。舉個例子,不給勞務派遣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用人單位是沒有風險的,因為這些員工屬於勞務派遣公司,一旦有糾紛,是員工和勞務派遣公司的糾紛。

如果可以選擇,我是不建議大家變成勞務派遣員工的。

一來沒有保障。你在公司上班,卻不是和公司簽訂合同,一旦有糾紛,只能和勞務派遣公司糾扯不清。這也是很多公司減輕成本和規避風險的手段。

二來沒有地位。也許工資待遇等方面相差不大,但一旦公司內部分為正式工和派遣工,你就會感受到不一樣的“待遇”(有色眼鏡)了。

最後希望大家應聘的時候,注意分辨用人單位的“陰謀”。

面試的時候,自己主動問下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比如何時簽訂合同,和哪家單位簽訂合同。

簽訂合同的時候,不要急著簽字,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條款。你可以要求把合同拿回家研究一下,然後籤的時候,當著人力資源部同事的面簽訂合同。(人力資源部一般會要求當面簽訂,因為怕非本人簽訂)


希望對你有用,謝謝!

關注@EE筆記流,我們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