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可申请两项资助

4月13日,记者从宁夏教育厅获悉,宁夏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为学习生活费用发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申请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两项资助。

生活补助

补助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中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补助标准:初中住宿学生年生均1250元,初中非住宿学生年生均625元。小学住宿学生年生均1000元,小学非住宿学生年生均500元。

申请材料:家长只需要在新学年开学时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并承诺签字。

发放方式:将按学期每年分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手中。

注: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否则将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将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

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范围:山区9县(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和红寺堡区)及沙坡头区、中宁县部分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和附设学前班幼儿、县城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全区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

补助标准:除了县城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按照0.6元标准,早上享受一个熟鸡蛋以外,其余在校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按照5.6元标准,早上享受一个熟鸡蛋和一顿营养午餐。

注:补助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银川晚报 记者 李姝)

来源:宁夏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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