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開始,一個罪惡的身影像幽靈般在遼寧省多個城市遊蕩,8年多的時間裡,45人被他殺害。這個殺人如麻的兇手,卻有一個特殊的癖好——殺完人後,他不但沒有著急逃走,還喜歡留在現場圍觀破案。
題圖來源:scimao
真實案件丨第44輯
被父母“遺棄”後,他走上了殺人如麻的道路
(文 / 潘小雅、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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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的某個秋天深夜,大約一點多的樣子,一輛警車在路上巡邏,偶然遇到一名獨行的男子。警察攔下男子盤查,問他幹什麼去,男子說,去批發市場卸菜。因為男子的穿著打扮,的確像是一名打工者,搜身後,也沒發現可疑的物品,警察便放走了這名男子。
然而,沒有人想到,這名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男子,在被警察盤查之前,剛剛犯下了一起命案。他翻入附近的一座民房,在二樓的一個房間殺害一名女子,甚至還侵犯了屍體。
而這名男子,正是從1995年1月22日到2003年7月14日,殺害45人的悍匪——王強。
王強(圖片來源:百度百科)
扭曲的童年,浪蕩的人生
王強,1975年出生在遼寧省開原縣的一個村莊中。由於父親沉迷於賭博,且酗酒,王強母子三人常常成為父親賭輸錢後或酒後的出氣筒。賭博導致的經濟拮据和家暴帶來的傷害,令王強的母親提出離婚要求。經過法院審判,六歲的弟弟跟了母親,而八歲的王強則判給了父親。
王強的父親並沒能在離婚後改過自新,反而在一次賭博時,與人發生爭執並將人打成重傷,因此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從此,王強跟著爺爺奶奶生活。但是,爺爺奶奶並沒有很好地教育王強,而是動不動就打他罵他。
忍受不了這種生活的王強,離開爺爺奶奶投奔母親,卻發現母親已經改嫁。他不願意接受這樣的事實,於是開始了在外流浪的生活。那個時候,王強只有十三四歲。
有一天,想找個地方睡覺的王強,不小心爬進了開往瀋陽的火車。因為人生地不熟,他只能在火車站棲身。他個子矮小,又是新來的,因此常常被當地其他小混混欺負。最嚴重的一次,王強被人打得昏了過去,醒來的時候渾身是血,自己咬著牙硬撐著走回了火車站。
沒過多久,王強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人——王森林。他對王強說:“這麼要飯能要多少,跟我學點‘手藝’吧!”所謂“手藝”,其實就是掏包。為了過上不愁吃喝的日子,王強答應了。他跟著“師傅”王森林學了兩年,最多的一次偷了四千元。1991年6月,正在掏包的王強被警察抓了個現行,被判勞教兩年。
流浪的生活、被欺負、偷東西,這些事情都深深影響了王強,他後來殘忍、冷漠、惡毒的犯罪手法,跟他的這些經歷不無關係。
不思悔改,犯罪升級
結束勞教生活的王強,沒有去找自己的“師傅”,也沒有悔改。他覺得掏包太累,不如搶劫來錢快。於是他找到了以前一起掏包的同夥,準備了一把小刀,四處尋找合適的搶劫目標。
有一天晚上,在太原街的一個衚衕,王強一夥人看見了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他們覺得最佳的時機和目標已經出現,遂將人打倒在地並搶走了兩萬元的現金。兩萬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這讓王強等人嚐到了甜頭,令他們在這條犯罪的路上愈走越遠。
但是,王強並不相信這些同夥,他很快脫離了這些人,並開始培養屬於自己的手下。這些手下,來自於王強的老家,家庭貧困且年紀不大,方便王強控制。晚上,他們經常在瀋陽等地的公園內轉悠,看到談戀愛的青年男女就假裝警察進行敲詐。這樣得手了幾次後,王強好像並不滿足,於是把犯罪方式改為了搶劫情侶。
他們一開始搶劫的時候,最多也就是將人打傷,但隨著作案次數的增加,他們的氣焰越來越囂張。1994年夏,某天晚上10點左右,王強等人轉悠到南湖公園附近,見湖邊有一對情侶,就去索要錢財。遭到拒絕後,王強掏刀刺向情侶二人並將他們打入湖中。嚐到血腥味的王強就像是打開牢籠的野獸,他喪失了最後的人性!不久後,王強一夥人又在青年公園以同樣的手法作案。這一次,王強還侵犯了情侶中的那個女孩。
王強是一個戒心很重的人,連自己帶出來的手下也不信任。然而,再怎麼提防,他還是被自己的手下給檢舉了。在警察面前,王強只交代了自己冒充警察敲詐情侶的事情。由於其他罪行缺乏證據,這一次王強只被判勞教三年。
無人可信,不如單幹
這次被手下檢舉而接受勞教的經歷,讓王強認為,想要幹大事就要自己單幹!
1998年12月4日,王強提前半年被釋放。當晚,他直奔瀋陽南運河的河邊,用木棒打倒一個在河邊散步的女青年,並實施侵犯。沒過幾天,王強又以同樣的手法在瀋陽西塔地區作案。據後來王強回憶,從勞教所出來的第一年,自己單獨作案就有二十多起,殺害十幾人,不知死活的也有十幾人,還侵犯了七八個女性。
2000年5月的一天清晨,瀋陽市瀋河區發現了兩具青年男女的屍體。兩名死者均為外來務工人員,年齡在二十歲左右,都是左胸部中刀,被刺破心臟而死,而女死者還有受到侵犯的跡象。此後,在瀋陽市南北運河附近,頻頻發生惡性殺人強姦案,歹徒作案手段之殘忍,手法之毒辣,令警方異常震驚,也使得市民人心惶惶。
至此,這些案件的受害人還僅僅是在運河邊或公園內等開放的公共場所遇害。但是,2000年7月的一起案件,讓人們知道,躲在家裡,也不一定能躲得過惡魔。
入室作案,和警察“捉迷藏”
那天晚上,為了弄點錢的王強,用刀子將開原市城郊鄉許臺村一家養雞戶的窗紗劃開。鑽進屋子後,王強用洋鎬尖將屋內的夫妻二人和他們的女兒相繼敲死。在屋裡翻不到值錢財物後,王強把女孩的屍體拖到院子裡進行侵犯。事後,他不但沒有離開開原市,反而大膽地到案發現場看熱鬧。
當地警方從犯罪嫌疑人遺留在現場的洋鎬上提取了案犯的指紋,並在全市進行指紋對比,以期緝拿兇手。
這些頻繁發生的惡性案件,也引起了當地警方和上級部門的高度重視,隨即組織精幹警力展開偵查。經過辦案人員的偵查和技術串聯,發現這一系列的惡性案件屬一人所為,兇手可能為一個個子矮小、有著北方口音、眉間有川字皺紋並且經濟狀況較差的男子,初步懷疑是流竄人員或外地來瀋陽打工的人員,可能騎著一輛自行車活動,兇器是一把10釐米以上的單刃刀具。
為了防止此類案件再次發生,並爭取在案發前能抓捕到可疑人員,瀋陽警方還在容易發生兇案的地點展開了大規模、24小時不間斷的巡邏布控。大量的便衣警察在運河和公園等地區進行化裝偵查,但案件始終沒有突破性的進展。
這段時間裡,王強也多次遇到警察,但都被他巧妙避開了,就像玩“捉迷藏”一樣,你在這邊,我就去那邊。或者,就像文章開篇提到的那樣,即使警察對他搜了身,也做了詢問,卻沒有證據指向這個站在警察面前、長相普通的男人,就是警方苦苦追查的連環案兇手。
同伴檢舉,終致落網
舊案未破,新案頻發,兇手卻還逍遙法外。苦於物證線索稀缺,警方焦頭爛額,案件進入了瓶頸期,只能擴大人證的搜索範圍。在反覆動員之後,某看守所的一名在押人員趙某,終於主動吐露出了一個人的名字——王強。
趙某是因為搶劫摩托車而被抓進看守所的。據他說,王強的個子不高但心狠手辣,每次外出行兇都會騎一輛自行車並攜帶刀具,更曾多次在公園搶劫。有一次自己還被王強約去大二環一帶搶劫,但因時機不成熟沒有得手。後來,王強又給他講了一通搶劫的經驗,並告訴他,在下雨天可以到公園的涼亭裡去搶劫,容易得手。
研究了趙某所提供的情況後,辦案人員一致認為這個王強的各種特徵與“串聯54號”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極為相似。至此,這個警方多年來苦苦尋找的兇犯終於浮出水面。
從2003年7月3日開始,負責執行抓捕任務的偵查員多次來到開原市進行摸排、走訪,並制定更為周密的抓捕方案。7月14日,偵查員第四次趕赴開原市。當日下午,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偵查員在王強母親家所在的村子東頭,將毫無防備的王強抓獲。
至此,歷時8年6個月的遼寧省“第3號公案”、瀋陽市“串聯54號”系列案告一段落。從王強1995年1月22日第一次殺人,到2003年7月14日落網,公開的資料顯示,他共殺害45人,強姦10 人。
經審訊,王強陸續交代了自1992年以來,自己殺人、搶劫、強姦的犯罪事實。心狠手辣的王強,對自己做過的案子,都能準確說出時間與地點。在與辯護律師的交談中,他說過:“殺完人,幹完活下班了。回家該吃的吃,該睡的睡。”
王強被捕(圖片來源:百度百科)
尾聲
2005年3月23日,王強案宣判。
和幾位村民一起來到法庭的王強姑姑,趴在門縫上一邊抹著眼淚一邊不停地向法庭裡看。她和村民們都不相信王強會是個殺人魔,在他們的眼裡,王強一直是個特別老實的孩子,對老人和孩子都很好。
王強的親屬趴在法庭門外關注著庭審(圖片來源:百度百科)
當王強被帶下法庭時,看見村裡人還笑著衝他們擺手打招呼。但是,他最想見到的母親、妻兒,卻都沒有出現。村民說,王強的母親其實也要來看兒子,並且已經到瀋陽了,後來覺得沒臉見被害人家屬,所以沒有到庭。
其實,他本來想,在見到他們的時候,要好好看看他的母親和妻兒。他想告訴母親保重身體,讓繼父好好地照顧母親,也想告訴妻子改嫁的時候一定要找個好人家。只可惜,人性的復甦來得太遲了,代價也太過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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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參考文獻
1、百度百科:王強(瀋陽連環殺人案)
2、百度文庫:瀋陽特大殺人案件王強
3、新浪博客:超級殺手王強
4、警察網《王強系列殺人搶劫案解析》
本期編輯團
主稿:潘小雅、望月;題圖:Tris;校對:以寧;排版:夏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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