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延庆12景区联合惩戒破坏文物者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近日,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了《延庆区等级景区破坏文物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八达岭长城、龙庆峡风景区、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全区12家等级景区将共同实施联合惩戒。该办法自4月13日起正式实施。

《联合惩戒办法》惩治对象包括对全区等级景区文物造成破坏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因监护人监护责任缺失或存在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破坏文物行为的,监护人也将被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办法》规定,全区有文物的等级景区须根据管理权限,严格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制定实施破坏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和“黑名单”制度。按照“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原则,全区所有等级景区都纳入破坏文物行为的联合惩戒范围。一旦一个景区将破坏文物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在惩戒期限内,其他等级景区一律不予接待。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惩戒“黑名单”,并向全区等级景区通报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文物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造的文化命脉,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延庆区呼吁所有景区积极参与,推动构建文物保护共同体,将破坏文物等不文明旅游行为“拒之门外”。希望广大游客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文明旅游,共同保护我们珍贵的文化遗产。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李瑶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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