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人,看了这些,驾驶电动自行车你还敢闯红灯么

为了争那几秒

驾驶电动自行车

任意妄为地闯红灯

看看以下这些现实案例

你下次还敢闯吗?

以案示警

01

2019年3月30号下午2时许,一名14岁的男孩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一名12岁的男孩,闯红灯经过事发路口时,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此事故致两车受损,14岁男孩腿部骨折,12岁男孩脑部受伤。

02

2019年5月25日上午9时许,一14岁男孩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径直闯红灯过马路,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被货车撞飞10余米。此事故致男孩受伤。

03

2019年7月24日上午7时许,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孙子和孙女,不顾前方路口红灯,径直闯红灯通过路口时,被刚出小区门口付某驾驶的小客车撞翻,致两车受损,朱某颅内出血,其孙女一条小腿骨折,孙子脸部受伤。

04

2019年10月27日下午4时许,祝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至事发路口时,左转弯闯红灯行驶。而此时,许某驾驶一小型货车正常通过该路口,为避让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许某紧急采取制动措施,但车身旋转漂移180度后,车辆尾部将祝某刮倒在地。此事故致祝某脑部骨裂,肋骨断了3根。

05

2020年1月10日下午,姚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华山街由南向北行驶,闯红灯直行时,与由东向南左转弯通过路口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姚某受伤,两车损坏。

06

2020年1月22日上午,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闯红灯通行,与由南向北通过路口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魏某受伤,两车受损。

07

2020年02月24日下午,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闯红灯通行,与由北向南通过路口的红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孙某受伤。

08

2019年6月25日下午2时许,石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经过事发路口时,与孔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民警在现场处理该事故过程中,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石某满身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1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此事故致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石某受皮外伤。根据调查,民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石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出租车维修费用1200元。同时,民警还对石某醉酒驾驶和闯红灯两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出租车驾驶人孔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多抢一秒就多一秒危险

不要总是抱有侥幸

“偶尔一次”、“没那么巧”

意外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到来

让人猝不及防

—END—

来源:镇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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