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处罚!益阳两药店哄抬物价被查

1月25日,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在桃江县广场某药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调查,经查该药店以30元/袋(20个/袋)的价格销售一次性口罩,未按照明码标价销售且拒绝提供该型口罩的进货票据、销售记录等相关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拟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月27日该局接群众举报,大栗港镇某大药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2.8元/只的价格正在销售仙桃市中意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口罩。执法人员于当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将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且在未按规定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内容的情况下,将其放置在医疗器械专柜内进行销售。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桃江县、乡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市场巡查监测力度,并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和全国12315平台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对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和产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公开曝光。自1月23日以来,桃江县累计处理消费投诉举报90起,累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起。

来源:桃江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