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人民法院依法拘留3名失信人員

近日,永定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一天之內對3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4月17日,永定區人民法院執行的屈某申請執行彭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國郵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界市分行申請執行黃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文某信用卡糾紛一案,因為被執行人長期拖欠申請人的執行款項且拒不履行對人民法院的還款承諾,該院執行局作出了司法拘留決定書,對三位被執行人進行新冠肺炎專業檢測之後,依法對三位被執行人彭某、文某、黃某採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被執行人黃某、彭某相繼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申請人准許被執行人按照承諾的計劃償還債務,被執行人文某全部履行了法律給付義務,這三件案子順利執結。(通訊員 王鵬 符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