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检察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

某年某月某日,某位领导突然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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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某月某日,某位同事突然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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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某月某日,某位朋友突然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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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有什么“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真的不行!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打造“阳光司法”!


长乐检察“三个规定”落实“三部曲”


第一部曲:履行“三个规定” 责任层层压实

长乐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

一、加强学习贯彻

认真学习“三个规定”与上级院有关通知精神,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

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三个规定”是检验检察人员是否对党忠诚,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认真对待填报工作。

三、强化责任意识

要求强化院党组、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记录报告的严肃性,不断推动“三个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执行力,做到记录报告全覆盖。

四、强化监督检查

制定专项检务督察实施方案,将“三个规定”的执行情况纳为督察主要内容,由驻院纪检组重点审查记录报告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


第二部曲:执行“三个规定” 不足立即整改

2019年10月份以前,在开展集中填报过问和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工作方面,长乐区检察院为零报告单位。

对此,长乐区检察院专门作了剖析整改,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把“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检察工作,通过院党组会、部门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层层压实责任,做实做深做细记录报告工作。

二、及时规范填报

要求凡是遇到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重大事项情况,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实习生等都要进行填报。

三、加大督察力度

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记录报告,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醒、督促分管或主管部门人员全面、如实、及时记录报告,对长期“零报告”的部门,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察或进行通报。


第三部曲:落实“三个规定” 拿出措施行动

2019年11月以来,长乐区检察院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将“三个规定”填录汇总报送工作交由第六检察部负责。

一、强化主体责任,规范记录填报

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对所办案件均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写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情况记录表,各部门每月报送落实情况,每季度按时统计报送执行情况。

二、加强监督指导,严肃监督问责

加强与驻院纪检组的工作衔接,要求将记录报告同步报送,由驻院纪检组针对记录事项认真开展分析、研判,视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做好政策解读,完善信息报送工作

及时编发“三个规定”学习手册,同时做好填报内容的说明、导读与宣传,确保其落到实处。

下一步,长乐区检察院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督促全体检察人员全面、如实、及时记录,做实做深做细记录报告工作,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和情况通报。


素材 | 第六检察部 编辑 | 黄颖、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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