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報了廣之旅2月日本遊,現在錢和護照沒退,怎樣讓損失小點?

鳴人之一


你好,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打破了很多人的春節出遊計劃,許多已經報名遊客無法出遊,1月24日國家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下發通知:即日起,全國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暫停經營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產品。

根據《旅遊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2月不能正常出遊日本,依據以上法律依據,要想損失小一些,需要聯繫報名旅行社搞清以下幾種情況:

1.赴日簽證是否已經做好,如已送入當地日本使館或已經出籤,簽證費要損失600左右。

2.看出遊乘坐的飛機是中國的航空公司還是國外航空公司,如果是中國的航司,在2月退機票是沒有損失的。如果是境外航司,要看他們在你出行的日期是否還在正常飛行,如果已經停航中國日本是沒有損失的,如果正常往來飛行,你沒有乘坐,損失就比較大,因為旅遊團的團隊機票折扣比較低,基本不能退改簽,如果退了也差不多全損。

3.詢問報名旅行社是否已經把團費都給日本地接社結算,日本的契約精神比較強,如果已定好當地用車用房用餐景區門票及導遊服務,那會扣一定的損失。

4.目前旅遊還沒有大規模解禁,只有國內部分省市開通了省內遊,所以旅行社基本還沒有復工上班,航空公司和日本地接社也處於放假休息狀態,所以有些事和損失還不太好落實,還要靜等一段時間,旅行社會退回護照和扣除已付款項後的餘款。

以上幾點請及時與報名旅行社溝通,如果他們說哪些方面有損失,請他們出示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可以請當地文旅局或法院進行裁決。

這是我對這次疫情造成不能出遊會怎麼損失的一些看法,不知是否能幫到你,如果覺得我說的還不錯,請添加關注點贊並評論,我們一起共同探討旅遊那些事。


京城路姐說旅遊


我是 來回復這個問題,很多人的旅行都被這次突如其來的疫情給耽誤了,旅行社因收了客人的護照和團費,因旅行未能成行,損失慘重,在這種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損失,我有以下幾點解決建議。

相互理解的協商解決,現在形勢混亂,通過投訴手段解決問題可能性不大,因為各部門也都理解目前中小企業的生存狀況。

如果旅行社在沒有訂酒店、機票、門票的情況下,應該退全額的費用還有護照。但是如果一切都安排好了,他們也需要跟日本地接公司協調,才能處理,旅行社現在也是風箱的老鼠,他們也很困難。

如果不能退錢,跟旅行社商量換成國內遊

就目前形勢,今年內日本是否打開國門還是未知數,就算近期允許遊客進入,很多人因為安全問題也不會繼續出行。國內遊還是很安全的,而且旅行社退款的可能性也不大。記得要回護照。

可以把錢存在旅行社,更改日本遊的時間

等到全球疫情消失,旅遊恢復正常的時候,按照旅行社的時間再確定日本遊,這樣對於雙方都沒有損失。

如果各位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歡迎留言補充 ,謝謝,關注 我們一起關注旅遊


紐村英子姐


去旅行社找負責人溝通,疫情期間應該會有相關規定。如果退錢行不通,可以向旅行社提出第二套方案,比如說以同樣的價格報國內的旅遊景點,這樣可以確保自己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