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城市更新周报(2020第10期,总第四十三期)

一周速览

(4月6日-4月12日)


一、宏观环境观察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二、区域政策解析

1.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政府产业用房、用地管理规定》

2.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的若干意见》

三、更新项目进展

1. 4月6日-4月12日,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草案)公示5项、计划公告2项、规划(草案)公示2项、规划公告1项、实施主体确认公示2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轨道交通 | 深圳地铁第四期建设规划调整获发改委批复,涉9条地铁线路

2. 深汕土拍 | 深汕合作区出让一宗居住用地(安居型商品房),综合楼面价1589.55元/平方米


一、宏观环境观察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4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政策要点:

(一)背景: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1)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

(2)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3)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税费制度。以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4)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推动土地计划指标更加合理化,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加强土地供应利用统计监测。实施城乡土地统一调查、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登记。推动制定不动产登记法

(三)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点评:

强调通过市场化配置手段提高土地要素使用效率,包括打破城乡二元化体系、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产业用地灵活供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探索全国性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的跨区域平衡等


二、区域政策解析

【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政府产业用房、用地管理规定》

4月8日,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发布《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政府产业用房、用地管理规定》

政策要点:

(一)适用范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或以旧村为主的成片连片改造项目

(二)政府产业用房:是指在旧村改造项目中由改造主体建成后以成本价移交给政府用于发展主导产业、征地拆迁安置、吸引专项人才的用房;政府产业用地是指改造主体无偿移交给政府收储的用地

(三)政府产业用房、用地的配建、配置比例:

(1)原则上政府产业用房配建计容建筑面积=旧村改造项目建新区总用地面积×0.05

(2)原则上政府产业用地配置总用地面积=(旧村改造项目建新区总用地面积×0.05)÷所在项目商业地块平均毛容积率

(四)交付方式:改造主体原则上须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自身实际改造条件,选择用房或用地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交付,且具体规划情况须在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施方案批复前与政府产业用房接收单位签订移交承诺书或与区土地储备部门签订土地收储协议

(五)接收及管理:政府产业用房原则上由区国资部门负责接收,移交成本价按照本项目批复实施方案中相关的建安成本单价核定,所涉及的相应土地出让金由改造主体在融资区出让时一并缴交,后续在政府产业用房建成移交时,由接收单位返还给改造主体。政府产业用地原则上由区土地储备部门负责收储,无偿移交政府使用

(六)建设、移交节点:政府产业用房、用地由改造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并建设或移交。项目分期建设的,政府产业用房、用地原则上应安排在首期


点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出台区级政策,进一步明确三旧改造项目中产业用房、用地的配建及交付细则,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作为广东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地区,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颁布新政,体现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的政策导向


【2】《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的若干意见》

4月10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的若干意见

政策要点:

(一)工作目标:自2020年起,以低效镇村工业园改造为核心,实施“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力争三年完成“工改工”拆除整理30000亩,开工建设产业用房2000万平方米以上

(二)规划引领:

(1)将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做好城市更新规划体系与“十四五”规划、人口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行业专项规划等的充分衔接

(2)将滨海湾新区、松山湖科学城、水乡新城、市储备地、重点轨道TOD综合开发等纳入城市更新重点地区,其重点更新单元划定由所属功能区(园区)或市自然资源局、市轨道交通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3)建立更新项目计划调整和定期清理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实施有效期管理制度,更新单元划定方案获批后,改造主体

两年内未上报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或总体实施方案的,撤销更新单元划定方案批复文件,三年内不受理重新申报

(三)产业优先:

(1)增加“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强化“工改工”全过程监管,重点保障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点片区和重点更新单元的产业类更新引导,大力推动“工改工”和工业园区连片改造,鼓励市属、镇属企业参与“工改工

(2)更新储备区内“工改商”“工改居”项目只能采取政府主导改造模式或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不允许自行改造(按控规实施的除外);工业保护红线内置换或利用“倍增企业”政策完善用地手续后变更为商业、居住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必须采取政府主导改造模式

(3)加强“工改M0”管理,“工改M0”优先布局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的重要节点;严格落实市级和镇级核心区内不布局“工改M0”,各镇街(园区)工业保护线内新型产业用地(M0)总量不超过辖区工业保护线总规模的10%

(四)民生为本:完善公共配套,加强公共设施片区统筹;鼓励整治活化,改善城中村(旧村)人居环境

(五)效率提速:政策向“工改工”倾斜;进一步优化 “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流程,尤其是工改工、连片改造项目


点评:东莞市进入城市更新工作深入阶段,进一步保障产业发展,政策及流程向工改工类项目倾斜


三、更新项目进展

【1】2020年4月6日-4月12日,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草案)公示5项、计划公告2项、规划(草案)公示2项、规划公告1项、实施主体确认公示2项

(1)后亭第二工业区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2)松博宇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3)万丰社区大朗山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4)翰宇生物医药园城市更新单元

(5)中国电子长城科技园地块城市更新单元

(6)六约社区埔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7)南约社区马桥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8)鸿基出口监管仓库城市更新单元

(9)山厦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10)中兴工业城城市更新单元

(11)三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

(12)五联朱古石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轨道交通 | 深圳地铁第四期建设规划调整获发改委批复,涉9条地铁线路

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

(一)主要调整内容:

(1)3号线四期工程调整为地下敷设方式,线路长度9.35公里(地下线7.42公里、地上线1.93公里),采用B型车6辆编组;总投资调整为107.85亿元,建设工期5年

(2)6号线支线二期工程自翠湖站(原荔林站)至光明城站,线路长度4.9公里(地下线4.25公里、地上线0.65公里),采用B型车6辆编组;总投资37.30亿元,建设工期4年

(3)12号线二期工程自海上田园东站至松岗站,线路长度8.16公里,为地下线,采用A型车6辆编组;总投资90.94亿元,建设工期5年

(4)13号线二期,含北延段和南延段。北延段自上屋站至公明北站,线路长度18.8公里,为地下线,采用A型车8辆编组;总投资229.18亿元,项目建设工期5年。南延段自深圳湾口岸站至东角头站。线路长度4.47公里,为地下线,总投资49.62亿元,建设工期5年

(5)16号线二期工程自大运站至西坑站,线路长度9.53公里,为地下线,采用A型车6辆编组;总投资109.95亿元,建设工期5年

(6)7号线二期自西丽湖站至学府医院站,线路长度2.45公里,为地下线,采用A型车6辆编组;总投资28.06亿元,建设工期4年

(7)8号线三期自小梅沙站至溪涌站,线路长度4.26公里,为地下线,采用A型车6辆编组;总投资83.18亿元,建设工期5年

(8)11号线二期自福田站至红岭南站,线路长度5.58公里,为地下线,采用A型车8辆编组;总投资66.34亿元,建设工期4年

(9)20号线一期自会议中心站至机场北站,长8.43公里,为地下线,拟初期、近期采用A型车6辆编组,远期采用A型车8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120公里;总投资112.06亿元,建设工期3年

除上述调整外,其余规划方案仍按《规划》原批复要求执行

(二)资金安排: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40%,由深圳市及相关区县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点评:深圳轨道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加强与原地铁线路未覆盖地区的连通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2】深汕土拍 | 深汕合作区出让一宗居住用地(安居型商品房),综合楼面价1589.55元/平方米

4月8日,深汕合作区出让一宗居住用地(安居型商品房),综合楼面价1589.55元/平方米

(一)土地信息:

(1)土地面积:38533平方米

(2)建筑面积:123305平方米

(3)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4)出让年限:70年

(5)土地坐落: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高铁片区毕昇路东侧

(6)起始价格:1.96亿元

(二)成交信息:

(1)竞得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成交价格:1.96亿元,综合楼面单价1589.55元/平方米

(3)业态:安居型商品房


点评:深汕合作区定位清晰,出让土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为人才和产业的进驻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