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药品、基药、短缺药......国务院近日讨论了这些大事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确保群众用药需求和减轻负担等,会议对“4+7”药品、基本药物与短缺药进行了定调。

•针对“4+7”药品集采试点

会议要求,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

今年4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药品集中采购等工作汇报。会上,李克强总理对“4+7”集采作出重要指示: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今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相关部委负责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深度解读,多处涉及“4+7”集采试点工作。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会上表示,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进一步让更多的地区、更多药品参加到集中采购中。

•针对基本药物使用占比


会议要求,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管理,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提高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

今年1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将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医药采购方面,《通知》明确,公立医院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具体使用设指标、金额要求。(点击查看此前链接)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表示2019年将在全国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这次绩效考核,明确了基本药物处方占比等多个指标的计算方法。

•针对常用药出现短缺、价格不合理上涨


会议要求,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自主合理定价、直接挂网招标采购。

对替代性差、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小品种药,采取集中采购、加强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等方式保供。研究加大急需药品进口,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升级。

“对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进口药品,要进一步疏通渠道,该进口就进口。这不仅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也能倒逼国内相关产业升级。”李克强总理说。

会议提出,加强预警应对,搭建短缺药品信息采集平台,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必须切实保障基本药物、急救药等常用药的供应,对患者天天服用的常用药,特别是救命药决不能断供。”李克强总理强调,“我们常常讲‘医者仁心’,卖药也要讲良心。因为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特殊商品,不能说涨价就涨价。”

会议明确,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和价格执法,对不合理涨价的依法依规督促尽快纠正,必要时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等措施。对医药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完善激励惩戒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对垄断、操控药品市场价格等行为,依法实施巨额罚款、市场禁入直至刑事处罚。

“药品价格若在合理范围内涨落属于正常现象,但如果出现不合理的大幅度、超常规涨价就必须要高度重视,要有监管机制进行干预。当然也不是用计划经济的办法一下子管死,而是更多采取市场化手段进行有效调节。”李克强总理说。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是重大民生关切。李克强总理最后强调:“要抓好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工作,最终要让人民群众有切实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