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一男子被机器“咬”断手指 诉雇主获赔18万元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27日,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审结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在工作事故中失去四根手指的黄某某获得雇主18万元经济赔偿。

黄某某是寿县安丰镇的村民,平时闲来无事在当地一家板材厂从事木材加工,挣点收入贴补家用。2018年11月7日,一场事故不幸降临,黄某某在切割木材过程中,双手不慎被机器绞入,左手三节手指、右手一节手指被机器当场绞断,虽经多次医治但仍无法修复。黄某某后经司法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因赔偿事宜与板材厂老板刘某某协商未果,黄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3万元。

安丰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对该案进行调解时,刘某某辩称发生事故属实,而黄某某在切割木材过程中违反操作流程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且刘某某已为黄某某垫付医疗费用20余万元,不应当再给予“巨额”赔偿。在沟通中,法官还得知黄某某与刘某某两家居住在同村且存在亲戚关系,双方对调解赔偿并不反对。法官抓住机会,通过辨法析理,详细分析案件判决对双方产生的影响,最终使双方当事人由最初的对抗转化为和解,并对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刘某某在垫付的医疗费之外另行给付黄某某18万元作为赔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杨胜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