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亲,这个区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了解一下?

宝山区司法局积极发挥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主体职能优势,通过“法院-司法局”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与区人民法院建立起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共同制定宝山区诉调对接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案例1

房屋租赁引矛盾 “空中调解”化纠纷

今年4月初,宝山区大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上海智慧调解平台接收了一件房屋租赁纠纷相关的当事人在线申请诉调对接工单。接到工单,镇调委会迅速行动,通过电话联系到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原来,被申请人胡某与申请人李某为房屋租赁的甲、乙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胡某收取了李某押金900元。2020年1月19日合同到期后,因疫情关系在老家隔离的李某表示续租房屋至2020年3月20日。

3月17日,李某向胡某提出退房,但受到疫情管控的影响,李某最终于3月22日搬离出租屋。胡某在扣除水电费和逾期2天的房租后,以李某未提前一个月告知退房为由扣取了一半押金,最终退还押金人民币273元。双方就押金返还问题多次协商均未果,故,李某通过“法院—司法局”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寻求帮助。

受理该矛盾纠纷后,调解员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该纠纷的意见看法。虽然双方互不相让的态度十分坚决,但是争议金额的差距并不悬赏,只要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确有化解矛盾的可能。

于是,镇调委会专门召开研讨会共同商议调解方案。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不宜聚集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的调解,明确调解方案后,调解员通过电话沟通开始了数轮次的线上“背靠背”调解。最终,4月20日,被申请人胡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返还给了申请人李某150元,双方实现了“云和解”。

案例2

房产交易生瓜葛   人民调解清手尾

2020年04月17日,宝山区友谊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受理了首起纠纷。申请人文某与被申请人杨某系房屋买卖关系。2018年4月完成房产交易后,因未及时将有线电视户主进行过户,双方当事人就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间产生的有线电视费用的支付产生争议。

经调查发现,双方有关纠纷事实的陈述基本一致,房产交易合同上也注明了房产过户后,房屋内产生的一切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均由杨某承担,因此本纠纷事实清楚,责任清晰,被申请人拒付有线电视费用的理由并不成立。

另一方面,申请人文某未及时变更有线电视户主导致每月账单无法顺利送达被申请人,对本纠纷的产生负有一定责任。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耗费无谓的时间与精力,也为了节约法院的诉讼资源,调解员积极搭建沟通平台,予以耐心劝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自今年1月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宝山区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的独特优势,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3件。疫情防控期间,始终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快捷高效地化解了潜在矛盾,竭尽全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