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汽車消費信貸等金融業務

新京報訊(記者 秦勝南)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4月29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汽車消費信貸等金融業務,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

此外,在調整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方面提出,輕型汽車(總質量不超過3.5噸)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產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目前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銷售和註冊登記。未經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實施國家確定的汽車排放標準。

新京報記者 秦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