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南方红豆杉生态群落新举措

来源:江西法院

红豆杉,又名紫杉,经过第四纪冰川遗留下来的古老孑遗树种,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历史。


从红豆杉植物中可提取到一种具有抗癌特殊功效的物质——“紫杉醇”,是世界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

由于在自然条件下生长速度缓慢,再生能力差,被列入国家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目前全球有42个国家将红豆杉视为“国宝”,号称“植物大熊猫”。


“南方红豆杉之乡”在哪里


铜鼓县,秋收起义发源地之一。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87.5%,位居江西首位。


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重要的自然分布区和理想的生长地、繁殖地,拥有40余万株、占地1万余公顷的野生南方红豆杉生态群落,不少树龄在千年以上。铜鼓南方红豆杉野生资源位居全国前列,被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南方红豆杉之乡”称号。


破坏红豆杉会受到什么处罚


近年来,红豆杉因其珍稀备受市场追捧,身价不菲,受利益驱动而导致的犯罪时有发生。我省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高某因非法采伐南方红豆杉11棵,被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3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2立方米以上,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5株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为何创建“红豆杉博物馆”


刑法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破坏红豆杉等珍稀植物的行为予以打击。由于野生红豆杉不允许流通和买卖,通过刑事手段作为赃物收缴的红豆杉等珍贵植物及制品,往往随意堆放,若任其腐烂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铜鼓县人民法院为解决司法实践中红豆杉等涉案物品无法移交的困境,充分利用红豆杉在普法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价值,牵头创建了“红豆杉博物馆”。

2019年3月,“红豆杉博物馆”在茶山林场建成,全馆面积258平方米,将涉案红豆杉等珍贵树木移交到馆内集中保管,既解决了刑事涉案物品移交的问题,也可为科研单位提供研究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