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投递员退回快递 物流公司却被罚20万!咋回事?

投递员找不到收货人,退回快递,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规的操作。但是,不乏个别快递员不负责任,将原本可以送达的快递退回。27日,记者获悉,南阳一快递员在送达一封文书时,以“收件人已去世”为由予以退回,物流公司因此被罚款20万!这是咋回事?原来,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快递,而是法院的文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在送达法院法律文书专递时向法院出具虚假回执,被方城县人民人民法院罚款20万元。

樊某申请执行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方城县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干警于2020年3月2日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以法院专递方式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三份法律文书。3月5日,该公司投递员在改退批条上标注“收件人已去世”,并加盖了邮戳,将该专递退回。

该案执行员任大伟介绍,接到退回的专递后,申请人樊某表示不信,希望法院核实情况。任大伟拨打邮寄联上所标注的电话号码后,电话接通了,对方称自己便是被执行人马某,该电话号码一直是自己使用,人一直在外地。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4月24日,任大伟前往被执行人马某的居住地方城县四里店贾盘村实地调查。该村村委证明马某没有去世,更未被注销户口,并出具了证明。

方城法院认为,该邮政速递物流分公司在投递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将未妥投的法院专递以被送达人死亡为由退回,妨碍了法院执行工作,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

【说法】为啥会处罚20万?

普通的快递被延期或者弄丢,一般快递公司会按照快递商品的价格来赔付。此案中,由于快递员不负责任退回一封“快递”,为何会处罚20万这么多?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这封“快递”并非普通快递,而是法院专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回执退回人民法院。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在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应当将邮件在规定的 日期内退回人民法院,并说明退回的理由。”

该邮政速递物流分公司在投递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将未妥投的法院专递以被送达人死亡为由退回,已经妨碍了法院执行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其中包括“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行为。

对于20万的数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因此,针对此案造成的影响,酌情对快递公司处罚20万。

来源:南阳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