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类不良资产尽调与估值18要点

1.实控人

首先知道“对手是谁”,明确“实控人”的身份及背景

判断大股东、法代是“实控人”、“合伙人”,或仅为幕后操盘人的“白手套”

案例:曾尽调东莞市塘厦镇某项目,一期投资额近亿元但大股东背景资料极少,又发现,债务人公司电话、代理律师与“某集团公司”相同,且在一次慈善活动中,债务人大股东与“某集团公司”实控人家属成员共同捐款

2.占用人

若案外人占用且租赁情况不详,对占用人进行深度调查、暗访,调查程度与债务人等同

明确占用人背景,是否与债务人关联,是否有利害关系,分析其需求,评估其“对抗程度”

3.完整抵押

案例:曾尽调东莞市常平镇某项目,大多数房产的抵押权/首封是银行,小部分是本村集体企业,或为债务人“设局”,则对于评估方法、回收周期审慎估计

建议查清地块四至,比对全部有证、无证地上建筑物数量、面积

4、红线内外

是否有其他影响使用的因素

例如红线外“五通”未达;地上“高压线”;地下“天然气管道”(需进一步评估迁改方案)

案例:曾尽调东莞市大朗镇某“工改工”项目(未实施,仍在库),发现莞惠城轨地下穿过,须进一步了解建筑退让

5.各类规划

了解地块有关各级、各类规划,确认最新规划信息

案例:曾尽调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某项目,发现恰在9天前调整,调前用途“M3三类工业用地”,调后用途“耕地”

6.旧改潜力

若在改造范围,进一步明确改造模式及进程,是否仍在标图建库等信息

若不在,可评估改造潜力,了解当地最新“工改工”鼓励政策、申请流程、计收地价,进一步评估改造潜力;

若买家计划“工改居、工改商”的,比对该镇街“工业保护线”后审慎评估

7.闲置风险

对于空地类/未验收项目,明确该地块是否被认定为闲置土地,超期未动工的,并非一定会被认定,即使是“闲置土地”,进一步了解闲置原因(政府原因还是业主原因)

8.欠出让金

虽已办证,但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税费未缴齐,曾经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便于招商引资或其他需求,有过此类方式

9.买家资格

曾尽调东莞市松山湖某项目,当地管委会对于“C65科研设计用地”买受人有诸多要求,涉及主体资格、经营项目、投资强度、税额贡献

10.集体土地

集体建设用地上无建筑物的,土地抵押无效

有些地市可以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产,房产抵押后土地一并抵押,有些地市不予办理抵押

有些地市法院很少处置集体房产,有些地市拍卖成交率很高

案例:曾尽调东莞市沙田镇某项目,地块可以变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然资源局仅作形式审查,新的合同内容不能突破原合同约定。整体流程类似于国有土地的“协议出让”方式

另,此类尽调建议考虑“属地性”

11.公益设施

曾尽调东莞市虎门镇某项目,其关联项目的土地登记用途为“商业用地”,房屋用来做民办学校,被法院认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抵押无效

12.分割转让

从项目退出的角度,可了解当地M0新兴产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C65科研设计用地分割转让的最新政策

13.附加价值

除了基础的土地及房产,有些项目还有价值点可挖

例如:领先水平的“软硬件设备”构筑物、附着物;稀缺性的“特许经营许可”无形资产

14.处置方式

纾困盘活,还是挂网拍卖

处置方向的不同,决定估值思路的不同,尽调侧重、估值结果更是不同

15.税费部分

在“流动性差区域”,建议评估时将“买卖双方”税费因素考虑在内

16.流动性差

若“被组包”流动性差区域的项目,不建议按成本法,能锁定买家的按买家出价,否则按预期用途估值,例如工业厂房做仓库、货车停车场

17.工程款

在建工程抵押的,建议了解欠工程款数额及是否优先受偿情况

18.另案首封

了解其债权类型、真实性,评估后续方案与处置期限,“涉刑案”、“涉军产”、“涉权贵”、“涉群访”的,审慎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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