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辯識與評價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及其風險等級,有效防範運行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水利部組織制定並印發了《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
那麼水庫工程管理單位如何按照《導則》的要求有效開展呢?如何在水利安全生產信息系統裡進行申報?我們往下看。
【水庫工程危險源清單下載請將手機滑至文末】
01區域劃分
區域劃分應遵循“大小適中、便於分類、功能獨立、易於管理、範圍清晰”的原則,涵蓋單位安全管理全過程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狀態的活動。
某水庫管理單位區域劃分
02危險源辨識
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辦監督函[2019]1486號),危險源可分為6類,根據危險源的分類結合水庫工程管理單位實際可劃分以下辨識項目:
根據辨識項目,細化分解、確定具體的危險源:
擋水建築物:土石壩(坡面、壩肩、壩頂等)、堤防(堤頂、堤坡等)等。閘門:工作閘門(門葉、埋件、門槽等)、檢修閘門等。特種設備:起重機(鋼絲繩、吊鉤等)、壓力管道等。……水庫工程危險源辨識清單
03事故誘因分析
對危險源可能導致事故的風險特性進行分析,主要從事故誘因、導致的事故類型分析,生產過程的事故誘因分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的因素、管理的因素。
事故誘因分析
04安全風險評價分級
對危險源在一定觸發因素作用下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進行調查、分析、論證等。
05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制定管控措施
針對評價結果,採取工程技術、管理、個體防護、應急處置等措施,減少風險值,直至風險級別在可允許範圍內。
2明確管控層級
將風險管控清單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低風險四部分,根據風險管控層級(單位級、部門級、崗位級)、管控原則(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負責管控)對單位所有風險進行分工,確保每條風險均有人員管控、措施有人員落實。
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06危險源上報
第一步:企事業單位用戶(信息採集系統)登陸,登錄地址:http://jdcj.mwr.gor.cn
第二步:點擊進入“危險源管理”板塊(點擊“系統功能快捷入口”進入或點擊左側“安全管理”中“危險源管理”進入)
危險源管理界面(點擊“新建”進入危險源填報,在此界面也可對危險源進行修改、刪除、填寫危險源巡視記錄等操作)
第三步:危險源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