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逾期未年审 夏津县鑫达运输公司被处罚

经济导报记者 杨学萍

经济导报记者16日获悉,夏津县交通运输局新近发布了文号为“371427202000048”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决定书称,夏津县鑫达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反了相关规定。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据此,夏津县交通运输局责令其改正并罚款(金额未予披露)。处罚决定日期为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