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难题有力度 司法为民有温度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在工作中,本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妥善审理一起涉民生案件。近日,本院综合审判庭张忠雷法官收到了一封年过八旬的李某某老人写来的一封感谢信,对办案法官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深深的谢意。

回溯一个月前李某某老人来我院立案时,激动地讲述着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原来,李某某老人因旧地址拆迁在长春市朝阳区某地段分到了一套没有客厅窗户的回迁房,其十分不满,认为是规划部门作出了错误的规划许可证所致。经过多次上访其问题均未能得到解决,遂将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诉至本院,请求撤销该规划许可证。立案后,我院办案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原告李某某系83岁高龄老人,办案法官一方面向其释明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另一方面劝解和疏导其激动的情绪。通过实地走访和多方面调查,掌握了该案的根本问题所在和当事人的诉求。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行政机关答辩状论理清楚,回迁房已经座落完成,行政判决的下发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因此办案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及案涉第三人房地产开发公司、设计公司沟通、协调,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面对面协商解决争议,最终原告自愿撤回起诉。该案的审结,不仅使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公信力得到维护,及时消除了涉案信访的不稳定因素,同时也彻底化解了行政争议,收到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正如李某某老人在感谢信中所说的“经贵院慎重审理、协调、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回迁户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司法权威得到维护,仅此向贵院、法官及其人民陪审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未来的工作中,我院的办案法官将继续摒弃就案办案,着眼于切实化解纠纷,着力于个案的实际情况,力求达到良好的办案效果,努力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