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历法之二十四节气

二十四节气,于中国先秦时期就已经订立、到汉代完全确立的用来指导农事的补充历法,是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认知一年中时令、气候、物候等方面变化规律所形成的知识体系。它把太阳周年运动轨迹划分为24等份,每一等份为一个节气,始于立春,终于大寒,周而复始,既是历代官府颁布的时间准绳,也是指导农业生产的指南针,日常生活中人们预知冷暖雪雨的指南针,是中华民族劳动人民长期经验的积累成果和智慧的结晶。

古人把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季,每季六个节气,其二十四个节气。二十四节气的名称和顺序依次为: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春);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夏);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秋);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冬)。可用歌谣记忆二十四节气,“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署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二十四节气中,白昼最长的是夏至,白昼最短的是冬至,昼夜等长的是春分和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