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街道开展禁渔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游钓行为

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更好地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水生生物资源,4月14日晚,兴隆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统筹城乡局综合执法大队、兴隆派出所开展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

本次联合执法重点巡查兴隆湖及鹿溪河兴隆段面等水域,对我街道前期摸排确定的重要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当晚,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巡查河段30余公里,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劝离游钓者20余人次,收缴渔具36副。

禁渔期间,我街道将继续加密巡查频次,并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禁渔期内游钓和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