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北宋馬政的得失,看北宋積弱的歷史原因

北宋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奇葩王朝,他富足發達,但又積貧積弱。終北宋一朝再對北方遊牧民族入侵時總是勝少敗多甚至於到最後被金國所滅。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北宋為什麼會在如此富足和先進的情況下,最後卻在對落後野蠻人的戰爭中失敗的這麼慘呢?這好像違背了落後就要捱打的歷史常識。其實我認為北宋之所以敗亡的原因是軍事上的落後造成的,更細緻的講,

這是北宋缺少騎兵,在對北方遊牧民族入侵時,我們漢民族有兩個法寶。一、是長城防線,依靠天險與堅城,徹底將遊牧民族的騎兵擋在長城以北。比如歷史上秦始皇命蒙恬帶兵30萬修長城,抵禦侵略和明朝中後期圍繞長城防線為主的防禦後金和蒙古的政策等等。二、以騎兵對抗騎兵,只有這樣才能在古代戰爭中取得與敵方一樣的優勢。比如西漢武帝時期的滅匈之戰和明初的滅元之戰都是採用以騎兵對抗的騎兵而取得的勝利。而北宋以上兩點基本不沾,首先長城防線(燕雲十六州)一直沒能收回在遼國手中。其實宋朝是一個嚴重缺少戰馬的朝代。我想就以上兩點來講,只要北宋佔得一條也不至於被金國所滅。特別是騎兵,可以說是北宋存亡成敗的關鍵所在。那麼我就以宋朝馬政的得失來分析一下,北宋軍事方面的巨大缺點。

“馬為甲兵之本,國之大用也。安寧以別尊卑之序,有變以濟遠近之難。”——《禮記·月令》

“自建隆後,其官司之制,廄牧之政,與夫收市之力,牧地之數,支配之等……皆可得而考焉”

自宋太祖時便針對五代以來馬政廢弛做出改變,趙匡胤興牧監之制並且在邊境開設馬市用於購買和引進戰馬。可見北宋政府非常重視馬政,並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馬政制度,主要有兩個方面,“牧馬”和“市馬”是北宋馬政最主要的兩個特點。

北宋馬政的主要管理機構為太僕寺、群牧司和茶馬司。太僕寺主管皇室宗親的日常出行用馬,而掌管軍馬管理的,主要是群牧司和騏驥(qí jì)院、諸訪監,但宋神宗元豐改制之後,將太僕寺變為全國最高的馬政機構,總領群牧司和騏驥院、諸訪監。其主要職責為“總國馬之政,藉京都訪監,畿甸牧地蓄馬之數,謹其飼養,察其治療,考蓄其損耗之實,而定其賞罰焉。”

“兵之所恃在馬,而能蓄息者,牧監也。”

北宋牧監製分為內外兩牧監,內牧監主要是左右騏驥院,這是宋太宗設置的中央最高軍馬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掌國馬,別其良駑以待軍國之用。”而外牧監的設置是宋真宗時期,將原有諸州牧龍訪改為牧監,並登記造冊。據《宋會要》記載,宋出有大的外牧監有十三個,分別為河南府洛陽監、大名府大名監、洛州的廣平監、相州的安陽監、白馬靈昌監、鄆州東平監、許州單平監、衛州淇水監、管城原武監、澶州鎮寧監、同州沙苑監、邢州安國監、中牟淳澤監等等。

其後關於外牧監的官職的改變雖為頻繁,但以內外牧監為管理機構的大致形制並未改變,這形成了宋朝初期典型的特色。大中祥符元年北宋政府又頒佈了牧監賞罰令,“牧監而少死者,給賞緡(mín)有差”,而對於外牧監作為每年的馬數十分計算,失一分以上負責的官員罰一個月的俸祿,如果馬匹死的更多則按等級“決杖”,而有新的馬駒出生則賞兵校每人絹一匹。牧監製度對病馬的安排也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機構。

“諸軍缺馬,人多相與諮怨”

綜上所述,北宋的牧監製是非常全面和細緻的,但問題是擁有這麼一套完善的制度怎麼就養不出足夠多並且優良的軍馬呢?到北宋中期,仁宗年間陝西、河東、河北軍馬只能補充七成,而其他地區只能補充六成。所以當時軍馬供給不足,已然成為制約北宋軍隊戰力的最大因素。特別是仁宗年間對西夏用兵失敗,從作戰的方式上講,沒有強大的騎兵兵團,是北宋在與西夏戰爭中失敗的主要因素之一。

“桑棗井盧,多所毀伐,監牧官吏,為費不貲(zī),牧卒擾民,棚井抑配,為害非一。”

北宋馬政牧監製失敗的重要原因則是管理不善導致的。比如宋出,諸牧監佔地達68000餘頃,而至英宗治平年間,則只剩下55000餘頃。其外牧監養馬之地多被農田所佔,雖然官府三令五申,嚴禁侵犯養馬之地,但效果甚微。因為北宋後期土地兼併嚴重,所以有很多人冒著禁令去侵佔土地,而很多牧監的官員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特別是元祐更化以後,牧監製已經積弊難返,已經名存實亡了。

促成牧監製衰敗的另外兩個客觀因素是,中原地區本就不適合養馬,其養出的馬性格溫順膽小,所以作為軍馬是完全不合格的。另一個原因是“澶淵之盟”,該盟約簽訂之後,宋遼雙方維繫了100多年的和平相處時期,這給北宋政府造成了一個錯覺。所以馬政的牧監製從原來的戰略國防高度,被北宋統治者給忽略了,所以造成了牧監製度慢慢走向衰亡。

“蕃部馬,官取良而棄駑,又禁其私市,歲入數既不充,且無以懷遠人,自今委長吏視馬之良駑,駑即印識之,許民私市馬。”

這也是北宋馬政的一個小特色即允許民間養馬。其主要表現形式分為兩類。允許民間自行養馬,並且允許買賣。說白了就是你可以自己買小馬駒回來養,等馬長大後可以拿牽到市場上去叫賣,並且官府有時候還買你的馬,其實這也是北宋朝廷的無奈之舉。另一個則是散官馬於民間牧養。類似於現在國家給你提供馬,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和支持,並且讓你有錢賺,讓你替國家養軍馬。其中著名的保馬法和護馬法都是屬於這種類型。這種政策雖然有利於國家軍馬的供給,但其缺點則是養出的馬基本達不到軍馬的標準,並且還給百姓帶來了巨大的負擔,史載出現了“人人以馬為禍”的社會現象。可見這種強行分攤給百姓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故最後不得不廢止。

“戎人驅馬至邊,總數十,百為一券,一馬預給錢千,官給芻粟,續食至京師,有司售之,分隸諸監,曰券馬。”

“邊州置場,市蕃漢馬團綱,遣殿侍部送赴闕,或就配諸軍,曰省馬”

“陝西廣銳,頌勇等軍,相與為社,每市馬,官給值外,社眾復哀金益之,曰馬社”

“軍興,籍民而市之給軍,曰括買。”

北宋的“市馬”主要包括以上四類,也是北宋馬政的另一大特點,因為北宋的牧監製度的逐漸衰敗,北宋政府加大對了市馬政策的扶持和依賴。在西北和河北北部設立大量的市馬場所,並派遣專門的官員加以管理,並且北宋政府的買馬數量逐年遞增,史載“市馬之數,與時增損”。其中最多的時候就是太平興國四年,曾市馬十七萬匹。同時用於購買軍馬的錢財也是日益高漲,給北宋財政帶來了巨大的負擔。雖然市馬政策可以緩解北宋缺少軍馬的現狀,但其弊端也是非常大的。其弊端有三,一、加重了北宋政府的財政負擔。二、嚴重打擊了國內養馬行業的發展,使國內養馬行業幾乎凋亡,比如牧監製度的失敗就是最好的例子,由於政府的不重視導致其敗亡。三、是軍馬供給受制於人,萬一與遼國和西夏發生戰爭,其軍馬供應就會受挫,最後導致自己軍隊的戰鬥力得不到保障。

綜上所述,宋朝馬政制度是相當完善和先進的,但為什麼沒有產生好的效果呢?我想其根本原因則是其國土疆域的裡沒有大型天然的養馬場造成的。漢唐時期那些天然的大型軍馬場,都不在宋朝手裡,比如隴右地區和燕雲之地,這些都是天然的牧馬場。所以宋朝馬政的失敗是有先天原因造成的,而非宋人不作為,是實在是沒有更好的辦法了。故宋朝馬政的失敗是必然的,但並不代表其馬政制度的落後。正如《歷代馬政志》所言“牧養之官為尤利,市馬於邊猶可言,責馬於民不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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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馬政志》、《宋史》《宋會要》《歷代名臣奏議》《龍川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