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眾扒光鎖鐵籠,受盡侮辱:一場惡俗鬧劇,徹底毀了她

最近,網上流傳出一個十分惡俗的婚鬧視頻。

視頻中,新郎被脫得只剩下內褲。

由兩個男子挾持著胳膊往前走。

就跟被押向刑場的犯人一模一樣。

突然,一隻“飛腿”向新郎赤裸裸的身子踢去。

他還沒反應過來,又被關進鐵籠中。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嗎?

不,荒誕的一幕才剛剛開始!

旁邊的鐵哥們,拿起生雞蛋,一顆顆砸向新郎。

由於當時是在鬧市區,引來很多路人圍觀。

越多人圍觀,他們就鬧得越歡。

扔完雞蛋,再用點油漆“招待”。

雞蛋、油漆混合黏在新郎光溜溜的身體上。

我想,這一幕應該會讓新郎永生難忘吧。

等到鐵哥們都“發洩”完了,他終於可以走出鐵籠。

這哪是什麼“婚鬧”,明明就是“私刑”!

哦不,“私刑”可能還要體面些。

婚禮是人生中一個重要的時刻,想辦得熱熱鬧鬧可以理解。

但“熱鬧”不代表胡鬧。

一味地拿惡俗來當樂趣,那是對婚禮的侮辱啊。

然而,現實很無奈。

這種“惡俗婚鬧”,隨著時代發展,愈演愈烈,猖狂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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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婚鬧”已經成了一種普遍現象。

根據《網易新聞》數據顯示,“婚鬧”遍佈中國各個地區。

新郎、新娘、伴郎伴娘,甚至雙方父母,都成了被“婚鬧”的對象。

婚鬧規模如此“龐大”,可能有些人是第一次聽說。

但我想告訴你,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去年,江蘇鹽城某國際酒店的婚禮現場,發生過喪心病狂的一幕。

新郎父親因喝醉酒,突然公然強吻新娘。

這不是拍電影,而是真實發生的。

現場所有人都呆住了。

這可是你兒媳啊老傢伙。

但他們似乎無動於衷,甚至把這稱之為“扒灰”。

就是專門鬧公公和兒媳婦。

無獨有偶。

在另一場婚禮上,公公激吻新娘17秒。

我實在想不通,這“扒灰”到底為了啥啊?

還有公公被打扮成“高級燒火佬”遊街示眾。

“燒火佬”,指的是公媳之間的亂lun現象。

把“習俗”當幌子,惡事做盡而不自知。

無奈的是,“婚鬧”還遠不止如此。

有些“婚鬧”,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十分噁心。

比如,新郎被朋友綁在燈柱上,屁股後面掛著鞭炮。

然後,鞭炮還被點著了!

他們完全不會考慮事情的嚴重性。

新郎被迫穿上女性內衣,並在襠部放一根香蕉。

赤裸裸的性暗示!新娘被襲胸。

新娘被壓在床上扒衣服。

新郎只穿著內褲,被捆綁在電線上。


新人被迫掛著“姦夫”、“淫婦”的牌子游街示眾。

就連有身孕的新娘也不放過。

在婚禮當天,她和新郎被用膠帶綁在樹上。

新娘臉上一籌莫展,萬一傷到胎兒,誰來負責?

還有接親時因沒有及時開門,有人直接拎起錘頭把門砸開。

來不及躲閃的伴娘團,集體被玻璃劃傷。

喜慶的日子瞬間變得鮮血淋淋。

撫摸、摟抱、強壓在床、遊行示眾……

這些字眼和婚禮放到一起,引起極度不適。

有人可能會說:受害者都不會反抗嗎?

問題是,反抗得了嗎?

在山東蘭陵,一對新人被摁在地上。

新娘艱難地爬起來,踹了鬧事者一腳。

但完全沒有起到威懾作用。

隨後新娘又被摁倒在地。

無底線的婚鬧,到底滿足了誰的私慾?!

這些瘋狂的婚鬧行為,看似給新人添熱鬧。

實則是在道德的邊緣瘋狂試探。

有些人被壓抑已久的性暴力,彷彿終於逮到機會釋放。

這不禁讓我想起電影《喜宴》的那一幕。

外國人對“中國式婚鬧”感到十分驚訝。

導演李安卻說:“ 你正見識到五千年性壓抑的結果。”

婚禮成了“洩慾場”,熱鬧也變了味。

既然已變味,那麼隨之而來的就是悲劇。

2013年,在山東發生過一起轟動全網“伴娘事件”。

16歲的小麗給別人做伴娘。

婚禮本該是美好、浪漫的代名詞。

未成年的她,也對這場婚禮充滿憧憬。

可萬萬想不到,等待她的卻是一輩子的“噩夢”。

婚禮當天,她被十幾個男性關進一個房間,並鎖上房門。

事後她回憶道:

“我被推倒在床上,然後就有人衝上來亂摸,我不停地反抗,其間有人扒我的褲子。

十幾個男的都往我身上壓過來,我根本無力反抗,他們在我身上到處亂摸。”

她當時被嚇壞了。

這一鬧,給她身心帶來嚴重的創傷。

之後,她曾有兩次自殺未果。

這還算是情節比較輕的。

更嚴重的婚鬧,直接要命。

貴州遵義一位新郎,為了躲避婚鬧,赤身在高速路上狂奔。

當他準備回家時,不幸被一輛高速行駛的汽車撞倒。

造成十級傷殘。

由於在婚禮上被扒光並潑滿墨。

被撞倒後,他的血都被染成了黑色。

慘不忍睹。

2016年,文昌市一位伴娘,被強迫喝下3瓶白酒、3瓶紅酒、20多瓶啤酒……

等她醉到不省人事,才被送去醫院。

後來因氣道被堵引起窒息,搶救無效身亡。

山西省某山村,一位24歲的青年在婚禮當天,按照習俗要被人“抽打”。

幾個年輕男性對著他背部和後腦,來了一頓猛打。

而就在婚禮結束第三天,他感覺身體不適。

最後搶救無效身亡。

還是在山西,一新郎被扒光衣服,壓在新娘身上。

等新郎掙脫眾人爬起來時,才發現新娘早已沒了呼吸。

婚鬧過了頭,喜事便成了喪事。

婚禮上,新人應該挽著彼此的手,敬所有來賓的酒。

來賓回饋他們的是祝福,是希冀。

而不是胡鬧,不是捉弄。

可惜,無底線的人永遠都不會懂!

好的習俗能讓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加親密。

但變味的“婚鬧”不是好習俗。

它往往只是以婚慶之名,行耍流氓之實。

每個人都要明白,“鬧”不等於“無底線”。

它也不該成為發洩私慾的藉口。

倘若這種“習俗”一直盛行,只會造成更多無可逆轉的悲劇。

比如新人被折磨致死;

無辜伴娘被猥褻。

人民微評曾說:鬧得過火就是引火燒身,一旦出格必然出事。

如果一味拋棄道德去違法婚鬧,不用多說,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婚鬧過程中出現意外,致人傷亡,涉事人員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別以為法律只是說說而已。

上文提到婚鬧致新郎10級傷殘的案例中,最終肇事者賠償9萬元。

2006年11月,在鄭州一場婚禮上,4名男子對伴娘進行猥褻。

他們把伴娘衣物脫光後,將雞蛋塗抹到伴娘隱私部位。

“作案”時長長達半個多小時。

最後,4名男子被法院判處3-5年有期徒刑。

婚禮是美好的,為何不讓它在愉悅的氛圍中進行呢?

村上春樹曾說:

“儀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儀式感,

就是讓某一個日子與其他日子不同,

讓某一個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

結婚是大事。

婚禮是儀式。

尊重新人,以及見證幸福的各位來賓。

要讓在場的每個人都由衷地感到喜悅,才是一場婚禮最好的儀式。

在這個魚龍混雜的社會,給新人多一些溫暖和善意,摒棄惡俗的婚鬧陋習。

希望往後的每一場婚禮上,只有笑聲和盛宴,沒有哭聲和噩夢。

作者: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