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晓燕命案,发生于1997年4月14日,为台湾司法史上
被害人简历
白晓燕(1980年6月23日—1997年4月18日~1997年4月20日的其中一天,过世的时候得年17岁[注 1]),知名台湾艺人白冰冰与日本知名漫画剧作家梶原一骑之女;就读私立醒吾中学高中部二年级时,遭陈进兴、高天民、林春生三名绑匪绑架并撕票。
白冰冰与女儿白晓燕
命案过程
犯案
1997年4月14日,就读台北县林口乡(今新北市林口区)醒吾中学高中部普通科二年级的白晓燕,在林口乡忠孝街553巷住处离家上学后遭陈进兴、高天民、林春生强行押上车载往位于五股乡(今五股区)西云路287号[2]的租屋处,随后在租屋处被黄色胶带朝缠绕头部仅留鼻孔,再以白色绳索捆绑,再用拍立得拍摄遭捆绑照片三张。当晚,白冰冰接到歹徒电话,要白冰冰到桃园县龟山乡(今桃园市龟山区)长庚高尔夫球场大门口守卫室旁墓园,结果白冰冰除了在该地发现女儿的物品外,还有找到歹徒要求五百万美元赎金的绑架勒赎纸条,女儿照片三张和一截小指头。警方接获报案后,随即成立“0414专案”小组,准备在付赎款时缉捕歹徒。
4月15日至19日间,歹徒多次来电
4月25日,警方推断白晓燕应该还活著,若不尽早发布查缉陈进兴及林春生,人质反而会有危险。白冰冰上午举行记者会,请求全民一起救白晓燕。各大媒体均以头版扩大报导。媒体记者与电视台卫星新闻转播车挤爆白冰冰家门口。27日,警方以亲情攻势,发动歹徒亲人于电视上公开喊话,要歹徒释放人质。当天警方也确定高天民涉案。
逃亡
1997年4月28日,白晓燕尸体被发现,绑匪在撕票后,将尸体弃尸于台北县泰山乡(今新北市泰山区)的中港大排,法医杨日松相验后认为,死因以尼龙绳从正面勒毙,死亡已八到十天,生前头、腹部遭受重击,导致肝脏破裂,大量失血,体胸腹间掏出多达500毫升的内出血。遭切除的左小指断指以细铁丝紧捆止血,并发现处女膜有破裂新痕,显示死者生前遭严重凌虐
5月24日,警方收押涉嫌藏匿逃犯的张志辉。张志辉是逃犯陈进兴的妻舅。张志辉供称,于五月上旬送食物到板桥市(今新北市板桥区)大观路一间工厂内给陈进兴等三人。检察官于23日率大批人员到大观路一带搜索,但无所获。
5月28日,侦办此案的板桥地检署,收到在逃嫌犯林春生、高天民、陈进兴三人合写并捺指模的限时信,信中指称绑架案是他们三人所犯,与在押的人无关,要求释放张素贞、张志辉等人。
6月6日,三人绑架台北县议员蔡明堂,得手五百万。蔡明堂受恐吓不敢报案,整件事情在陈进兴落网后才曝光。
8月11日,陈进兴持枪侵入台北市富阳街民宅,捆绑屋内女子三人,适警员张瑞荣因故察觉,并于该址楼梯间、巷道发生追逐枪战,警员张瑞荣身中两弹,陈进兴抢夺路人之自行车,乘交通高峰期间,沿和平东路向北逃逸,其所使用光阳三冠王机车,在案发处发现。以上案件数日后因报纸报导而曝光,当时政府中高官除了主管警察事务的内政部以外无人知情,内政部长叶金凤因隐匿案情于15日道歉,警政署长姚高桥请辞获准。
结果
1997年8月19日民众检举在台北市五常街53巷、龙江路328巷附近发现林春生和高天民,警方派遣巡逻员警曹立民与黄庆财前往查看,
10月23日,台北罗斯福路一段的方保芳外科整形诊所发生命案。医师方保芳、妻子张昌碧、21岁护士郑文喻等三人被黄色胶带蒙住眼睛口鼻和绑住双脚,手铐反铐双手后,各射击头部一枪毙命。后证实为高天民与陈进兴强迫医师为高天民进行整容手术后杀人灭口,护士郑文喻死前更遭到陈进兴的性侵害。
同年11月17日
1997年11月18日,陈进兴于午间闯入台北市一间民宅内,企图强暴一对沈姓姊妹未果,警方接到民众报案随后赶到,但被陈进兴逃脱。晚间七点钟,陈进兴来到台北市北投区行义路154巷,闯入当时南非驻中华民国大使馆武官卓懋祺(英语:Edward McGill Alexander)上校家中,挟持卓懋祺一家五口,打电话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声称自己遭到司法迫害,要求接受外国记者访问,使整件事情升高成为国际事件。因英文中国邮报记者包杰生(Jason Blatt)与卓懋祺熟识,受邀首先以电话采访陈进兴。凌晨0点32分,台视主播戴忠仁与陈进兴电话连线,独家专访陈进兴。之后,陈进兴陆续接受了包括法新社、中视等国内外十馀家媒体的电话访问,侃侃而谈他对自己犯案的心路历程
判决
陈进兴落网后,经由DNA的比对,证实他在逃亡期间,陆续犯下了19件以上的性侵害案件,年纪长的受害人已超过60岁,但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仅只有13岁。陈进兴在逃亡期间侵入民宅,还时常在被害人家人或男友前施暴,强暴妇女后还大吃大喝一顿,抢劫看得见的财物,还恐吓被害人如果报案,一定回来报复,许多被害人因而噤声。因此据办案人员透露,实际受害者可能远超过此数字,陈进兴个人则是坦承逃亡期间至少曾经性侵50人以上。
1998年1月23日,板桥地方法院宣判,判决陈进兴五个死刑、两个无期徒刑;张志辉无罪,当庭获释。张素贞日后也被判无罪。
1999年10月6日,奉法务部部长叶金凤批准,陈进兴于土城看守所枪决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