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办:健全整改“监督链” 提升巡视“附加值”


日前,云南省委对照中央巡视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创新组织方式,突出监督质效,把巡视整改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健全整改“监督链”,传好监督“接力棒”,积极推动巡视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充分释放监督活力,最大限度提高巡视成果运用“附加值”“含金量”。在3个月整改时限内,十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反馈的544个问题,20个被巡视党组织已完成整改379个,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146个,尚未完成整改19个,整改率达96.51%,完善制度649项,追责问责20个党组织66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03492.2万元。

高位推动“严部署”。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牢牢扛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组织实施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履行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提升巡视工作“附加值”。省委巡视办组织召开省委巡视工作协调会议,就压实整改监督责任、推动整改监督落实、各类监督融合贯通等作出具体安排。

健全机制“强保障”。将建章立制贯穿巡视工作始终,为巡视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针对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日常监督机制不健全、职责权限不明晰、监督合力不够等问题,制定《云南省纪委省监委“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健全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纪委监委与巡视机构在巡前、巡中、巡后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形成了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实现了纪律监督与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全面覆盖。

同时,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审计厅等部门制定出台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审计结果运用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工作机制,采取“双听取”的方式,每轮巡视结束后,领导小组既听取本轮巡视情况汇报,同时也听取省纪委监委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汇报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抓督促整改情况的汇报,将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定期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督促整改情况固化为工作机制,为做深做细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

明确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切实做好巡视后评估工作。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加强对相关监督检查室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督查,及时将各监督检查室督促落实巡视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和督查专题报告抄送巡视办。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将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派员参加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定期向省委巡视办书面通报开展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情况。

针对巡视省属国有企业发现的典型问题,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严处”的方式,督促13家被巡视党组织自我揭短亮丑,连续发布了14批次214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将违规违纪问题全面“亮”出来、“晒”出来,对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问题公开“谁坐的、坐了多少次、超标准多少”,并让购票人、经办人、签字报账人、审核人、审批报销人等一一亮相,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情景再现和过程还原,推动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融合贯通,增强监督合力。

针对巡视发现贫困县瞒报虚报群众搬迁入住率、家庭医生“签而难约,有形无实”、挂包单位帮扶流于形式、选派干部应付了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使用公车、购买礼品土特产、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主持召开约谈会,集体约谈16个州市、28个贫困县纪委书记,压实巡视整改责任;省纪委监委聚焦省国资委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否到位、国资监管职能担当是否有力、监管重点聚焦是否精准等问题,约谈了省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省纪委监委先后两次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集中会诊”,现场开出“药方”;及时召集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11家省属国有企业纪委有关负责人,对省属国有企业自我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整改工作进行业务培训,释放了巡视整改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针对第八轮巡视省属国有企业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国有企业巡视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和近年来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做好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工作。四是审核把关“细”。在巡视反馈后3个月整改期内,被巡视党组织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送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抄送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把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行业监管等贯通起来,全面对照巡视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把关,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被巡视党组织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开。如:第八轮巡视整改中,省委巡视办、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省纪委监委有关处室提前介入,对各家企业和省直单位整改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每轮巡视后,巡视组将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线索清单等上传系统;3个月整改期满后,被巡视单位根据授权账号进入系统填报整改进展情况及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省委组织部各处根据授权账号,进入系统直接调取、下载所分管联系地区(单位)巡视相关材料,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日常监督及时跟进。

巡视组审阅被巡视单位书面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后,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提出审核意见,并录入整改监督系统,书面审核意见交巡视办汇总报批后提供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参考。各监督检查室根据日常监督和审阅被巡视单位书面整改报告情况,结合巡视办提供的《审阅整改报告意见清单》,提出审核整改报告的综合意见,并录入整改监督系统,及时向被巡视单位反馈,督促被巡视单位抓好审核整改报告反馈意见的落实。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使用驻部纪检监察组终端,对被巡视单位整改报告中涉及党建工作、组织人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并录入整改监督系统,以适当方式向被巡视单位反馈。被巡视单位根据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后,上传整改监督系统,确保做到监督“无盲区”、整改“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