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降了

4月13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含市、镇、村级水厂,下同)对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现行终端水价90%收取水费。

群聊超过200人只可通过邀请进群

来源:i东莞 记者 黄月 向连

编辑:杨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