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企业资质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大多数建筑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另人心痛的现象,在一些中小城市,企业的资质管理是相当混乱的。由于对资质管理缺乏力度,导致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徘徊在较低层次甚至出现了倒退,不是造成投资浪费,就是形成安全与质量隐患。下面建筑网为大家介绍建筑企业资质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方面。中小城市的地方保护比较严重,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将工程指定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不满足要求的可以采用挂靠到高一级别的单位,或者进行肢解委托,造成低资质承揽高级别工程。另一方面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有很多一部分都是挂靠在该企业并不在此执业,是一些科研院所、大学、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执业者并不具备较高的水平或仅为一些新毕业的学生,造成资质级别很高但从业的水平较低。形成建筑设计方案雷同,结构设计与建筑配合不够,土建与其他工种配合不够,缺少工种之间的统一协调,图纸之间矛盾较多,问题较多。这种现象成为业界水平提高的羁绊。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其中房屋建筑总承包又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各级企业都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可在目前的中小城市建筑市场上,由于一些无知的政府领导与建设单位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无视,直接指定施工承包人,造成大量的工程规避招标、假招标或设置招标障碍,形成大量名不符实的现象,一些包工头挂靠一级甚至特级企业,承担与其实力很不相称的工程。在施工现场形成了两种情形,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人员齐备,但均为无证人员或与此施工单位无任何关系与招投标时承诺极其不符;另一种是现场只有包工头没什么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不足,只有一些挂名人员应付各种检查。如果检查一下该工程,招标手续齐全,招投标程序合法,承包企业资质符合,绝看不出什么破绽。另外人员资质方面很多地方实施保护性措施,按国家规定应由一级、二级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有很多建造师证只注册不执业且由于近年来基础建设的加大发展力度造成人员的短缺,地方规定进行培训的项目经理可以上岗,但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小学文化也可以顺利毕业。其他的各种管理人员更是可以想象得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得不到落实,质量保证和安全保证体系如同虚设。对此现状,一些有职业道德、有经验、有社会责任感的从事工程建设的专家们无不感到忧虑。

中小城市的监理企业从业中存在的问题。一些监理企业受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保护,为超资质承揽监理业务不得不弄虚作假,采取挂靠的手段投标并组织现场监理机构,致使现场实际工作人员与中标文件上的人员明显不符、或者肢解工程承揽监理业务,造成高资质低水平。另一方面现在监理企业的竞争激烈,政府领导引领压价浪头,监理费用一降再降,致使监理人员的待遇在一个极低的水平,有句顺口溜在全国业内流行:一类人才搞开发,二类人才搞设计,三类人才搞施工,四类人才搞监理,真正具有资格的人员只注册不执业,执业的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监理水平低下。一些监理企业在资质年审或升级时,实际有注册资格的人员不够,就通过买证(证件挂靠的通常术语)达到要求,市一级的审核很容易就通过。结果许多监理企业实际从业的人数还不到国家资质管理规定数的一半,加上各种不良的外部环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际从业的持证情况可想而知。这样不但影响了监理工作实际效果,而且使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大打折扣。

经验证明,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体,其中只要有一方因企业或个人资质(包括执业人数、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道德)不到位,都有可能产生可怕的后果。某市的一次安全事故造成了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施工企业是挂靠,监理企业是人员无资质,水平低。资质管理的弊端不仅反映在有形的事故上,更严重的后果是,诚信缺失,国家法律法规严肃性受损,尤其对一些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具有极大的反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