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选票与巴掌

台“文化部长”郑丽君出席关怀演艺人员餐会,突遭资深艺人郑惠中打巴掌。郑惠中虽宣称是因为不满郑丽君“很积极推动废除中正纪念堂”,但打人就已先理亏,再好的诉求也变成强词夺理,不能作为暴力行为合理化的借口。

“打人就是不对”,已经成了众人看待这个事件的圭臬。那么,对于“蔡政府”治理有不同意见,怎么做才对?

郑丽君挨巴掌之后,媒体整理出政治人物的“巴掌事件簿”,由远而近,包括:1991年民进党“立委”张俊雄掌掴“立法院长”梁肃戎;1993年民进党“国代”张川田赏了“考试院长”被提名人邱创焕两耳光、国民党“立委”韩国瑜打了民进党“立委”陈水扁一巴掌;2001年无党籍“立委”罗福助打了亲民党“立委”李庆安一巴掌;2008年民进党“立委”管碧玲打了国民党“立委”洪秀柱一耳光;2009年民进党“立委”邱议莹赏了国民党“立委”李庆华一耳光,以及2017年邱议莹挨了国民党“立委”许淑华一巴掌。

这些台湾政治历史中的“叭叭”声响,都已成了过往,但发生冲突的原因不一,光看谁打了谁的耳光,难以还原真相。若要避免再犯,就不能“去脉络化”,除了“打人就是不对”,探究“为什么打耳光”可能更重要。

郑惠中把不满“去蒋化”的怒气,发泄在郑丽君身上,绝对不可取。但“蔡政府”推动的“转型正义”,让不少人感到疑虑,也不能略而不提。尤其,在郑惠中事件之后,有人认为“更该加速推动转型正义”,那就应该把如何推动“转型正义”再说清楚。

挨了一巴掌,郑丽君说前天“整个脸上都麻麻的”。这句话让人感同身受,也更该坚定谴责暴力。不过,诚如郑丽君也说,“个人受辱事小,民主不容伤害”,在巴掌之外,“蔡政府”推动“转型正义”是否合情合理合法,仍须受到检验,也应包容不同意见,这才是民主转型的真谛。

民主的真谛还包括公平。既然打人就是不对,同理,丢鞋就是不对,比中指就是不对。不能用伤害别人身体的方式来捍卫主张,应该不分“统独”、党派,都是齐一标准,而不只是同温层之间的惺惺相惜。这样就不会在众人疼惜郑丽君被呼巴掌时,还有人硬说马英九被丢鞋只是“刚好而已”。

民主社会要表达不同意见,存在多元管道。中正纪念堂何去何从?既然不是“蔡政府”说了算,就让对话取代对打。如果担心“去蒋化”,就到公听会“去讲话”。即使仍有不同意见,想出一口气,别忘还有选票,千万别甩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