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 女子被判无期

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开宣判。

玛莎拉蒂追尾宝马致2死4伤

去年7月3日晚,23岁女子谭明明醉酒驾驶玛莎拉蒂连续剐蹭多辆汽车后,高速追尾正在等红灯的宝马车,事故导致2死4伤。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一烤串店聚餐饮酒后,谭明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越野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行至花园路时,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接连与对面驶来的一辆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相剐碰,因无法通行被迫停下,被撞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坐在后排的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明明即驾车强行冲出,沿花园路、车集路向东外环路方向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街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使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共造成他人车辆损失10余万元。

事发时车速超120公里/小时

经鉴定: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67.66毫克/100毫升、231.10 毫克/100毫升、170.36 毫克/100毫升,被害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0毫克/100毫升;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车发生事故时车速约为120公里/小时-135公里/小时;被害人葛某某、贾某某在车辆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谭明明构成重伤二级,刘松涛构成重伤二级,张小渠构成轻伤一级。

本案审理过程中,三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与被害方分别达成和解协议。

醉驾女子被判处无期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明明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和财产损失,其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与谭明明共同饮酒后,对谭明明酒后驾车不予劝阻,在发生事故后又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以致发生严重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谭明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文/本报记者 张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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