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學.第211篇》帛書老子.81

《悟學.第211篇》帛書老子.81

悟學十八子 20201107

《德經》 第81章

【原文】「和大怨,必有餘怨,焉可以為善?

是以聖人右介,而不以責於人。故有德司介,無德司徹。

夫天道無親,恆與善人。」

【譯文】「和解重大的仇怨,必然還會留有餘留的怨恨,這怎麼可以把它當作妥善呢?

因此,聖人崇尚幫助,但並不以此索取。所以,有‘德’者主張(默默地)助(人),無‘德’者主張索取。

天道(不分親疏遠近,一視同仁)沒有任何偏愛,永恆地(默默地、無私地)幫助世人。」

老子與道德經

【註釋】「(1)和:平息爭端,和解。(2)焉:代詞,怎麼。(3)善:完善,完好,圓滿,妥善。(4)右:崇尚,重視。(5)介:助。《詩·豳風·七月》:“為此春酒,以介眉壽。”鄭玄 箋:“介,助也。”,引申幫助、輔助。(6)責:要求,索取。

(7)司:司,主也。--《小爾雅》。按,周官四十有一司,司者,理其事也。(8)徹:周代的田稅制度。《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另【集解】鄭玄曰: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在此引申為索取,剝削。(9)與:贊助,給予。(10)善:名詞,好事,好處。」

通行版《道德經》

【評析】本章是老子的最後一篇,文字簡潔,但歧義頗多。通行版《道德經》是第79章。文字也與《道德經》有歧義。本人依從帛書老子甲乙版解讀此章。

第一層:‘和大怨,必有餘怨,焉可以為善?’

老子講了一個人道的現象,‘和大怨’:化解重大仇怨,僅靠調解是不可能完成的,在調解的過程中必定要使用一定的脅迫,也即(胡蘿蔔+大棒)才能化解。即使這樣,仍有餘留的怨恨存在,也就面和心不和。老子認為這不能算妥善解決。只能算一種折中調和的辦法。

第二層:‘是以聖人右介,而不以責於人。故有德司介,無德司徹。’

老子接第一層,回答什麼‘善’。聖人(得道者)處事是默默地助人,不求回報。所以,有‘德’者主張(默默地)助(人),無‘德’者主張索取。

我們再回看第8章「上善如水。水善,利萬物而有靜,居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矣。」

‘利萬物而有靜’可體現的意思:利他、公正、無私;

‘居眾人之所惡’可體現的意思:無慾、謙退、不爭。

第三層:最後老子總結:‘夫天道無親,恆與善人。’

老子處於春秋末期,有嚴格的等級制度(宗親制度),講究的就是親情血緣。老子第一個提出‘天道無親’,也是對當時禮樂制度的反對與挑戰。早於佛教的眾生平等及基督教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天道(不分親疏遠近,一視同仁)沒有任何偏愛,永恆地(默默地、無私地)幫助世人。其實縱觀歷史是賢德之君、或得道高僧、或世外高人,皆是不分親疏遠近、一視同仁,皆為大愛也!

’夫天道無親,恆與善人。’即是本章的總結,也是本書的總結,與開篇的「道可道也,非恆道也。」遙相呼應,首尾圓合,天衣無縫。

真是玄之又玄,眾妙之門也。妙哉!妙哉!

天道無親,恆與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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